洞头区司法局强化“三导”作用助力“无违建区”创建

03.03.2016  18:30

  洞头区司法局着力发挥法治宣传、法律服务、纠纷调处“三导”作用,为“无违建区”创建工作提供优质高效的法治保障。
   一是强化法治宣传引导作用。 利用各种宣传平台,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努力做到法制宣传先行,行为引导跟进。做好重点部门的法治引领,编制下发“三改一拆”常用政策法规资料汇编手册,引导政府部门善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使拆违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结合“法治宣传进农村”,通过分发“三改一拆”法律宣传手册、开展法治讲座、法治文艺演出等方式,引导群众由“强拆”向“助拆自拆转变”。深化“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推动各村(社区)将杜绝违章建筑、保护环境卫生写入村(居)规民约。运用法治网站、普法短信及时发布“无违建区”创建相关动态及进展,在洞头普法微信公众号,推出“无违建区”法律知识有奖问答、在东方时尚岛报纸开辟与法同行专栏解读“三改一拆”相关法律法规,打造多角度的法治宣传格局。2015年以来,举办“无违建区”送法下乡50场次,开展法治讲座8场次,举办专项法治文艺演出15场次,张贴宣传挂图横幅73份,分发宣传资料17100余份,发送普法短信22000余条、微博38条、微信19期。
   二是强化法律服务主导作用。 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专业优势,引导村(社区)法律顾问和政府法律顾问全程参与“无违建区”工作,从法律视角做好群众思想工作,为群众提供拆违相关的贴心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对政府“无违建区”创建中的重大项目,提供法律评估、风险预警、协议起草等方面的法律服务,当好政府科学决策、依法管理的法律参谋。开展特殊区域法律服务,针对区政府将原先分散在居民区的有违章建筑的33家电子电器、机械汽配等小微企业集聚成小微企业创业园的情况,结合“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组建以整个园区为主体的法律服务顾问团为这些小微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法治讲座等法律服务。引导公证机构运用自身专业优势,积极参与项目建设中的招投标,办理拆迁房屋的继承、析产、赠与等系列公证,做好强制拆迁过程中的房屋现状及室内物品的证据保全公证以及为政府强拆提供现场和证据保全等法律业务,保障“三改一拆”顺利进行。2015年以来,提供拆违法律意见建议11条,解答法律咨询50件,发放联系卡1100余份,办理公证案件231件,代理民事及行政诉讼案件各1件。
   三是强化纠纷调处疏导作用。 充分利用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网络,认真组织排查旧城改造、城中村改造、拆违章建筑等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矛盾隐患和不稳定因素,及时掌握信息,做好事前预防工作。组织村(社区)法律顾问不定期走访村居、定期坐班社区,解决群众在“三改一拆”过程中,因房屋拆迁、人员安置补偿等与经济困难群众人身、财产密切相关的事项问题引发的涉法纠纷。不断深化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和专业调解组织建设,培育海霞妈妈、管事公婆等民间力量,利用群众做好群众的政策宣传和思想疏导,并成为化解相关矛盾纠纷的中坚力量。2015年以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92次,受理“无违建区”创建矛盾纠纷150起,成功调处150起,调解成功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