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法院会同司法局建立法律援助律师派驻诉讼服务中心工作机制

08.06.2015  17:39
  为切实发挥律师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职能作用,日前,景宁法院会同县司法局建立法律援助律师派驻诉讼服务中心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司法便民、利民措施,为人民群众提供多渠道、一站式、综合性的诉讼服务。 主要做法:一是加强沟通联系。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共同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联系会议下设办公室,两家单位各指派一名联络员负责日常联络工作,定期通报工作情况。二是规范派驻方式。由司法局牵头负责,每月5号和15号(遇节假日顺延)定期选派一名法律援助中心律师驻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专司诉讼服务工作。三是明确工作职责。要求派驻律师在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解答当事人的法律、政策咨询;对当事人申请的法律援助案件进行初审,认为符合条件的,报景宁畲族自治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审查批准后,由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办理;宣传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当事人提供其他帮助等。                           (景宁法制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