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司法局四措并举提升社区矫正效果

13.04.2015  20:28

  宁波市司法局在不断加强社区矫正保障工程建设的基础上,坚持矫正模式创新,通过激发和调动社会各级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取得了较好的矫正效果。近三年来,该市社区服刑人员再犯罪率始终控制在0.1%以内,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一是社会协助融入模式。 试点向社会组织购买特殊人群管理服务,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同志愿者组织签订协议,由该志愿者组织承担包括教育学习、社区服务、个别教育、心理矫正、上门走访、电话回防、职业培训、就业指导、困难帮扶等社区矫正业务工作中的非执法类项目。此外,还同相关社会组织合作,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参加“五水共治”等公益活动。一季度,共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开展义务植树、河道清理、污水整治等公益活动6批次,用实际行动回报社会,培养社会责任感。
   二是基金帮困救助机制。 在该市北仑区建立了社区矫正救助基金 “北仑区‘一米阳光’司法引航社会救助基金”,并通过社会募集、慈善总会善款注入等方式,已经募集资金5万元,主要用于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的特困救助、教育培训、心理辅导、创业资金扶持等,帮助该群体再就业、创业。该基金成立以来,累计帮困社区服刑人员11人,组织教育培训217人次,开展心理辅导61人次。
   三是电子公示监督激励机制。 借助社区矫正信息管理平台,以触控大屏幕电脑为载体,公开社区服刑人员的考核奖惩结果、管理等级调整结果、表扬名单、提请减刑、参加集中学习情况、公益劳动及综合评估情况。同时,利用互联网资源开展社区服刑人员日常警示教育活动,促进其遵纪守法,服从管理,接受教育,良好改造自我,实现社区矫正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四是创新提出“丝带•新生”公益劳动模式。 在司法所定期安排集中公益劳动的基础上,将公益服务内容分为“青丝带便民服务”“绿丝带爱心服务”“黄丝带保洁服务”“蓝丝带平安服务”“橙丝带文艺服务”五大类,根据社区服刑人员的专业技能和特长,有针对性的安排不同类型的公益劳动,充分结合社区服刑人员自身工作特点,灵活安排公益劳动时间,既保证每月有充足的公益劳动时间,也提升了参与公益劳动的积极性,更有助于他们修复社会关系、融入社会。据统计,该模式启动以来,先后针对246名社区服刑人员开展针对性公益活动17批次,取得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