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桥司法局依法行政工作做到“四个规范”
18.12.2014 13:56
本文来源: 法制办
一是规范执法主体。该局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清理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避免在行政执法中出现的执法责任不明、执法关系不顺、执法主体较乱的现象。建立完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执法人员全部持证上岗。今年来,该局正式在编人员共43人,21人通过省厅执法培训,17人通过区法制办组织的培训,11人取得行政执法证。并建立行政执法档案,每半年详细记录一次执法情况,进行执法满意度测评。执法档案记载内容作为单位评先评优、干警年度考核和提拔重用的重要依据。
二是规范执法范围。该局持续多年推动司法行政政务公开工作,将司法局20多项主要工作职责、局机关各科室的主要职责、领导班子工作分工、局颁规范性文件、办事指南和工作流程、有关承诺事项等汇编成册,向社会公布。该局还对涉及基层两所管理、公证律师管理、司法鉴定管理、社区矫正管理等方面的行政审批许可事项进行了仔细清理,并就许可审批的层级、权限、时效等一一罗列印发,使行政行为不越权不越位。今年网上服务平台填报内容基本完成,权力清单中的项目从最初的62项,减到39项,再减到18项,其中行政审批项目总共有3项,下辖7个子项。
三是规范行政程序。在形式上保证程序的规范性,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审前调查、公证、法律援助等办案办证文书格式全部实现统一规范。制作办案执法流程图,做到一个事项一个流程,使行政执法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轨道前进。细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对有行政处罚权的冒充律师执业等6种法违规行为的处罚进行了细化,做到罚得其当,合法合理。
四是规范工作职能。今年来,该局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职责权限,严格依法行政,取得较好成效。区社区矫正办通过出台集中教育和公益劳动等制度,矫正对象的管理矫正率达100%,无一人重新犯罪。同时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严格落实社区矫正奖惩机制,对42名社区服刑人员进行警告处罚,对4名社区服刑人员撤销缓刑,对1 名社区服刑人员提请收监执行,对2名矫正期间表现较好的对象呈报减刑。区法律援助中心坚持按照法律援助条例和办法的规定,尽量做到应援尽援,今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近426件,无一错案。人民调解工作通过实施“警调对接”等机制创新和制度建设,初步形成大调解工作格局,调解协议的执行率达90%。全区司法所按照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要求,大力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新建办公楼的司法所有3个,改扩建办公楼的司法所有4个。蓬街司法所按照“五星级”司法所的标准要求,投入15万元修缮司法所用房,办公面积达200平方米。
本文来源: 法制办
18.12.2014 1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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