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县司法局以“四定四确保” 强化社区矫正监管工作

14.11.2014  18:35

  青田县司法局推行“四定四确保”,着力提升做好新形势下社区矫正管理工作的能力,确保监管到位。
   一是“定人”,确保社区服刑人员管得住。 及时为新入矫社区服刑人员建立“5+1”专门矫正小组,成员由司法所、村(居)委会、辖区派出所民警、社区矫正志愿者等组成。每名社区服刑人员均配有独立矫正小组协助司法所对其进行监督教育,签订责任书,明确帮教小组人员的责任和义务。选取一名成员做为社区服刑人员的监护人,重点督促社区服刑人员按要求向司法所报告有关情况、参加学习及公益劳动,自觉遵守有关监督管理规定。目前,在册的社区服刑人员均配有矫正小组,真正做到矫言、矫行、矫心。
   二是“定位”,确保社区服刑人员管得到。 为全县直属司法所专职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配备电话报到和手机定位专用手机,全面推行使用手机版定位系统。日常工作中,每位工作人员明确分工,各负责对20至30个对象的手机定位查询和接听电话报告,突破单一网络平台监控的局限性,将网络平台监控与司法所矫正工作手机监控相结合,解决了“8小时”工作时间之外的监管死角问题。同时,司法所还利用工作手机通话、平台发送短信等形式,了解社区服刑人员情况,以提醒、告知、警告等形式,确保社区服刑人员管控到位。
   三是“定心”, 确保社区服刑人员管得好。 每季度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开展集中教育学习,不定期与本辖区内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面对面谈心,不仅开展法制教育,耐心引导这些特殊人员学法守法,还用心去了解其家庭情况和思想动态,并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送温暖、送政策、送岗位”,做到“思想上解忧、心理上减压、生活上帮困”。让其切实感受到社会关爱,自觉接受矫正帮扶。今年来,已开展16次集中学习会,1800余人次人参加学习,个别谈话2000多人次。
   四是“定措施”,确保社区服刑人员管得实。 严格贯彻执行相关规定和要求,依法履行社区服刑人员报到、宣告、进入特定场所、外出、居住地变更等事项审批职责。充分运用考核奖惩措施和手段,进一步加大处罚力度,及时、坚决地给予警告、治安管理处罚和收监执行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