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关爱直抵民心
25.03.2015 10:11
本文来源: 法院
玉环县玉城街道马某因患类风湿关节炎,经常到代销点戴某处买药,没想到买到的都是假药,最终导致股骨头坏死。由于需要负担高昂治疗费用,她将戴某告上了玉环法院。经审理,玉环法院判决戴某赔偿其医疗费等各项损失共计5万余元。但戴某无财产可供执行,赔偿未能完全到位。马某原是低保户,无稳定经济来源,加之二级残疾,对此,当地司法部门及时启动司法救助。领到1万元救助金后,马某十分感谢,并同意该案执行结案。
司法实践中,确有一些判决已生效的案件,因各种原因导致全部或部分无法执行,受害人的权益救济难以实现,这让司法权威大打折扣,甚至激化矛盾,影响社会和谐。为此,玉环县积极探索司法救助破解执行难的新思路,针对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确实不具备履行能力,申请执行人又生活困难,尤其是执行标的数额不是很大的,通过适度的司法救助予以执行结案,这样既保障了弱者的基本权益,也有效缓解了法院执行难的问题。
根据省里相关司法救助规定,玉环县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新的司法救助实施办法,司法救助力度和范围都得到进一步加大。比如,提高一般情形的司法救助额度至3万元,特殊困难情形的可至8万元,同时简化审批程序,规定审批时限,确保司法救助公平高效。司法救助工作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受害人的生活困难,有助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去年,经司法救助而息访的有15件,占总件数的46.9%。
玉环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邢文彬表示,“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克服困难,不断建立更加宽泛的救助机制,努力提高司法救助经费,加强与社会慈善、保障、救济等机构的衔接配合,形成救助联动合力,推动执行工作开展,有效化解信访问题,切实让民众感受到司法正义的存在。”
本文来源: 法院
25.03.2015 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