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台被查封注塑机被执行人任性私卖

14.05.2015  12:58
  5月13日,乐清法院开庭审理了冯某涉嫌犯非法处置查封财产罪一案。据悉,这是温州两级法院集中开展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以来,审理的首起案件。
  冯某是一电器公司法定代表人。此前,冯某经营的电器公司因赊欠温州某塑料公司44万元货款而产生纠纷。经乐清法院调解,冯某同意支付货款。然而,签署调解协议后,冯某又拒绝按约履行,塑料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法院执行期间,冯某向塑料公司履行了部分款项,但还有26.5万元没有履行。2013年12月11日,乐清法院应塑料公司申请,将冯某公司车间内的6台注塑机查封。
  2013年12月底,冯某个人在银行有400万元贷款到期,他擅自将9台注塑机,包括被法院查封的6台,一并抵债给某担保公司兑现,偿还银行贷款。
  案发后,公安机关对案件进行了侦查,经鉴定,被非法处置的注塑机鉴定价格为31万元。乐清法院经审理认为,冯某非法处置被法院查封的财产,事实清楚,情节严重,应当以非法处置被查封的财产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当庭判决冯某有期徒刑6个月。
  据悉,自2015年初开始,乐清法院集中开展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以来,乐清法院共向公安机关移送13件涉执行刑事案件。除昨天开庭审理的外,均处在公安、检察等各个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