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未备案登记电动三轮车6月起禁止上路
17.04.2019 19:40
本文来源: 浙江网
中新网浙江新闻4月16日电(见习记者 范宇斌 通讯员 杨斌)电动三轮车因其驾驶方便、实用性强等特点走俏市场,但由于绝大多数电动三轮车设计上存在安全技术问题,加之驾驶人法律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导致这类车辆的交通事故频发。
16日记者获悉,浙江台州自4月15日至6月30日开展电动三轮车专项整治行动。6月1日起,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未备案的电动三轮车将禁止上道路行驶,违者依法予以查处。
据统计,今年来,台州涉及电动三轮车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占该市交通死亡总数的15.33%。
安全保障从源头抓起。即日起,台州将禁止生产、销售未经国家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电动三轮车。而消费者在购买电动三轮车时,也应当要求经销商提供所销售产品经国家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的依据。
什么样的电动三轮车符合新规且能上路?据悉,已购买且属于未经国家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电动三轮车(即外廓尺寸长度不大于2.8米、宽度不大于1.0米、高度不大于1.7米且电机额定功率总和不大于4kw、行驶速度不大于30km/h),需继续上道路行驶的,可于5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凭有效身份证件、车辆合法来源凭证向住所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备案。
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工作人员表示,将对申请人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免费发放备案号牌,属于经国家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电动三轮车,按照机动车登记相关规定办理注册登记。对已备案的电动三轮车,允许在台州市行政区域内行驶,使用期限至2021年12月31日。(完)
本文来源: 浙江网
17.04.2019 1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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