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四优先”推进行政新村振兴

28.03.2019  23:03


一是优先支持一事一议项目。争取和落实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2018年全市共安排预算资金1.2亿元。390个项目列入省级奖补计划,争取省级资金1.24亿元。对行政新村优先安排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如玉环市芦浦镇尖山、百丈、大坑三村合并后,获得“一事一议”财政奖补600万元,用于修建尖山至百丈的游步道、建设大坑游泳馆。

二是优先列入美丽乡村试点。按照“一村一品、一村一景、一村一韵”的原则,深入推进新村美丽乡村建设试点。指导各地争取省级农村综合改革试点项目,2018年有3县5个项目列入省级试点,其中玉环市优先将5个新村(社区)作为美丽乡村建设试点,获得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2000万元。优先建设农村文化礼堂项目,做好“服务配送”和“智慧管理”。优先推进社区服务能力提档升级,力争打造一批智能化、品牌化的综合示范社区。

三是优先推进基础设施建设。自2018年起,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管理奖补资金纳入年初预算,每年安排1200万作为市级奖补资金。2018年各县(市、区)共投入财政资金1.69亿元,助力2906个行政村建成4921个污水处理设施,受益农户数达75.6万。玉环市对新村获市级小型水利维修、农村河道和溪坑整治、山塘除险加固等项目分别给予补助60%、80%和95%。   

四是优先保障村级运转经费。行政村规模调整2年内实现集体资产直接融合的村,从融合当年开始,村级运转经费,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基本报酬,按行政村规模调整前基数总额拨付,到下次村级组织换届前保持不变。全面推进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工作,行政村规模调整后,全市1141个省定集体薄弱村,年度集体经济收入、经营性收入分别达到10万元、5万元以上,圆满完成消除薄弱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