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四举措”深化城市少数民族服务工作
近年来,台州市积极做好城市散杂居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工作,帮助少数民族更好适应和融入城市生活。
一是推进劳动就业。发动各方力量帮助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劳动就业,在主城区建立了街道商会和少数民族群众点对点联系机制,既帮助了少数民族群众解决就业、就学、就医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又缓解了企业招工难等问题。同时,及时掌握销售瓜果、拉面、羊肉串等流动少数民族经营户动态,优先为他们提供合适地段的定点摊位,帮助他们提高生存发展能力。
二是开展职业培训。深入开展了少数民族职业培训,利用农函大、现代远程教育网络等阵地,举办就业培训班,帮助他们更好地了解就业环境,和就业所需要的法律知识,目前已举办相关培训班8期,轮训少数民族同胞800多人次,发放宣传材料6000多份。同时,在全市范围内举办少数民族技能培训班,着重提供月嫂、育婴师培训,并帮助获得上岗资格证书,目前共有100余民少数民族妇女参加培训,并联系家政公司安排就业,经调查了解以往的培训后的人员平均人均月收入有8000多元。
三是加强权益保障。积极发挥少数民族联谊会的桥梁纽带作用,指导联谊会建立少数民族维权工作制度,开通建立了少数民族联谊会法律援助微信群,各街道少数民族服务站建立了少数民族短信互动联系平台,方便少数民族群众的诉求表达和咨询,对上门求助的少数民族群众实行专人负责,一对一跟踪服务,直到事件妥善解决。积极开展民族政策和法律知识宣传活动,在统战同心细胞公众号和台州市民宗门户网站中开通“民族宗教工作平台”,为广大少数民族群众打造“网上课堂”,帮助他们了解自己的合法权益,增强他维权意识。
四是提供法律援助。每年年关,我局会同相关部门,对防范拖欠少数民族农民工工资等情况进行协调解决,防止发生过激行为,切实维护好少数民族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集中的温岭市建立由民宗、信访、公安、劳动等部门组成的少数民族人员欠薪处置快速通道,通道开通后,去年年底,我市成功帮助四川越西县22名彝族群众处理与企业涉及总额10万余元的工资结算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