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出台《出生医学证明》信息电子化管理项目实施方案

01.04.2015  14:32
3月27日,台州市卫生局、台州市财税局、台州市档案局三家联合印发《台州市〈出生医学证明〉信息电子化管理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全面推开全市《出生医学证明》信息化工作,大力加强民生档案资源数据库建设。

市卫生局和市档案局两家联合于3月上旬对九个县(市、区)的妇保院、有签发资质的大中医院、乡镇医院进行实地走访调研。多次召开会议,商讨《出生医学证明》信息化的具体事项。经过反复论证,形成比较完善,适合台州实际情况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分为项目背景、项目目标、归档范围、归档方法、机构职责、财政保障、工作要求等七个方面的内容,对《出生医学证明》归档整理、扫描标准、录入规则、移交进馆、提供利用、保密保管等方面都提出具体要求,可操作性强。

文件下发后,市卫生局和市档案局联合将召开《出生医学证明》信息化工作的部署会,全面推进全市《出生医学证明》信息化工作,积极推进民生档案资源数据库建设。

台州市档案局  业务指导法制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