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全面加强节约用水工作
【本站9月14日讯】日前,台州市政府印发《关于全面加强节约用水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过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调节、公众参与的节约用水机制,将节约用水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全过程,为建成高水平小康社会提供水安全保障。
台州地处沿海,降水丰沛,但人均水资源量不到1600立方米,低于全国和全省平均水平,处于世界缺水警戒线1700立方米以下。而且全市降水时空分布不均,水资源分布与生产力要素不相匹配,局部水资源供需矛盾突出,亟待解决。
《通知》指出,全市要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新时期治水思路,遵循统筹规划、总量控制、优化配置等原则,全面做好节约用水工作。到2020年,全市年用水总量控制在17.34亿立方米以内,生活和工业用水总量控制在8.94亿立方米以内,实现“十三五”期间“零增长”;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5年降低23%以上,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9以上。2018年,全市三分之二县(市、区)要达到国家县域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2020年所有县(市、区)达到省级县域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
今后一段时期,该市将全面强化水资源承载能力刚性约束,落实规划水资源论证制度,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强化取水许可制度落实,从严控制产能过剩行业项目取水,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强化全过程节水,推进农业节水,优化调整农业种植结构,大力发展节水农业;抓好工业节水,加大对国家、省鼓励的工业节水先进工艺、技术和装备的推广力度,不断提高工业用水效率;加强城镇节水,禁止生产、进口、销售不符合节水相关强制性标准的产品、设备,加快推广普及生活节水器具,加快推进城镇供水管网改造,严格控制供水管网漏损率。
台州市节约用水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台州正全面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建立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责任追究制,对落实不力的,采取约谈、通报等措施予以督促;对因盲目决策和渎职、失职造成水资源浪费、水环境破坏等不良后果的相关责任人,依法依纪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