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公布内河通航水域

07.11.2016  18:34

  日前,台州市公布了第一批内河通航水域。这也是《浙江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生效后,浙江海事系统内首个批准并公布内河通航水域的地级市。

  台州内河水网发达,但长期以来缺乏对内河水网通航水域的划定,存在部分水域性质不明,管理职责不明晰、管理不到位,存在监管盲点。台州海事局根据《浙江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辖区内河水域进行梳理,并与台州市港航管理局会商研究,在综合考虑水域自然条件、船舶种类和分布、航道养护、导助航设施以及内河水运发展的实际,坚持“结合现状分批动态认定”原则,认定了第一批台州辖区内河通航水域,并征求相关县、市(区)及涉水管理部门意见后,由台州市政府批准公布。

  据了解,本次公布的台州市内河通航水域包括“两江、五线、两库”,具体包括椒(灵)江、永宁江,金清新港线、栅温线、黄路金线、温松线、七条河线以及长潭水库、牛头山水库的渡运航线,航道里程共计314.18公里,包括三级航道1条、四级航道4条、六级航道3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