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环保分局召开石油产品精炼企业环保管理工作会议

04.01.2016  16:44

  为加强对辖区石油产品精炼企业的管理,提高企业自身管理水平,防止危险废物随意处置的情况发生。12月11日下午,分局监察科邀请区内6家相关企业负责人召开了环保管理工作会议。

  会上,分局向企业负责人下发了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及《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指南》等文件材料,介绍了新环保法和“两高”司法解释中关于危险废物管理的最新政策及管理规定,并结合当前形势,从企业危险废物管理、环境应急管理以及污染物达标排放等三个方面,对企业提出要求。

  分局监察科向企业介绍了上半年分局与公安部门联合侦办的非法处置废机油的案件,要求企业法人引以为鉴,高度重视本公司的环保管理工作,具体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危废管理工作,确保危险化学品原料进货全部来自正规厂家合法渠道,产生的危险废物规范化贮存,做好“三防”工作,并全部交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二是做好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完善应急值班制度,对企业环境安全隐患开展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应急物资充足,并按要求定期开展环境事故应急演练;三是确保污染治理设置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分局要求所有企业要做好危废管理工作和环境应急管理工作,这既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要求,也是企业对员工、群众和环境质量的责任。企业在相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分局将尽力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