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新取消一批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前置条件

13.01.2015  18:32

  国家发改委、中编办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对属于企业经营自主权的事项,一律不再作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前置条件。按照通知要求,取消范围共计十八项,其中属于资金筹措方面的共5项,取消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意见,取消电网接入意见、接入系统设计评审意见、铁路专用线接轨意见,取消企业与其他单位订立的原材料供应及运输、燃料运输、供水、副产品资源综合利用以及与合作方签署的合作意向书及协议,取消企业间协商和市场调节能够解决的协议、承诺、合同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