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商务部等部门发布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清单

08.04.2016  13:38
 


 为进一步落实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收政策,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健康发展,4月8日,财政部、商务部等部门共同发布《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



 公告强调,清单是结合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进口试点情况,根据相关主管部门的意见予以统一规范。清单共包括1142个8位税号商品,主要是国内有一定消费需求,可满足相关部门监管要求,且客观上能够以快件、邮件等方式进境的生活消费品,其中包括部分食品饮料、服装鞋帽、家用电器以及部分化妆品、纸尿裤、儿童玩具、保温杯等。



对于这份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正面清单”,社会各界具有较高的关注度,对进一步促进跨境电商规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我厅将按照“模式创新与监管创新并举”的思路,进一步推动建立跨境电商新型监管机制、推动建立健全跨境电商产业体系和营造跨境电商发展的良好环境,扎实推进跨境电商发展创新发展。



(商品清单详见链接: http://m.mof.gov.cn/zcfb/201604/P020160407628544745898.pdf




(电商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