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品质林业全面推进“森林绍兴”建设的意见

17.03.2016  01:16

  为贯彻落实全省林业工作会议和市委七届十次全会精神,围绕“建设生态绍兴,共享品质生活”的主题,指导“十三五”期间全市林业工作,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绍兴市委、市政府统筹全局,科学决策,出台了《中共绍兴市委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品质林业全面推进“森林绍兴”建设的意见》(下文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了“十三五”林业发展目标,要求到2020年,全市造林更新10万亩(其中平原绿化5万亩),森林覆盖率从55.6%提高到56%以上,平原林木覆盖率从18.8%提高到20%以上,森林保有量从610万亩提高到617万亩,重点公益林保有量达到255万亩,湿地保有量达到80万亩,林木蓄积量达到2266万立方米。城市主要门户、交通干线和主要水系两侧及重要节点绿化景观全面提升。森林城镇、森林村庄建设加快推进,森林休闲养生产业蓬勃发展,林业行业总产值持续稳步增长,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生态系统初步实现良性循环,为在全省率先基本实现林业现代化打好基础。

  《意见》指出了“十三五”林业工作,要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加快发展品质林业,全面推进“森林绍兴”建设,努力走出一条“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现代林业发展路子,重点是着力构建四大现代林业。

  一要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着力构建现代生态林业。一是加快平原绿化美化,重点实施道路美化彩化、河湖美化彩化、城市门户美化彩化、城镇乡村美化彩化等四大工程,营造生态廊道和景观绿化带300公里,美化彩化水岸260公里,新建市级以上森林城镇25个、各级森林村庄500个。二是推进森林提质增效,重点实施林相改造、生态公益林建设、沿海防护林带建设等三大工程,建设珍贵彩色健康森林68.37万亩,新植珍贵树755.11万株,新增公益林优质林分5万亩,不断提高森林质量和效益。三是加强林业生态资源保护,重点实施森林资源保护、湿地生态保护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等三大工程,新建省级以上湿地公园2个、市级以上自然保护区(小区)5个,确保森林生态安全。

  二要加快绿色产业发展,着力构建现代富民林业。一是提升现代林业园区建设,加快园区改造提升。二是推进香榧产业传承发展,建设会稽山古香榧群国家森林公园,打造全国香榧研发中心、全国香榧营销中心、全国香榧苗木培育中心。三是加快林业产业融合发展,培育现代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提升林产品精加工水平,积极探索新型营销模式。四是做大森林休闲养生产业,培育森林特色小镇10个、森林人家30个,修建森林古道500公里。

  三要大力弘扬生态文明,着力构建现代人文林业。一是挖掘森林生态文化,推进形式多样的生态科普教育。二是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建立全市古树名木保护信息管理系统和二维码标识系统,推进世界遗产古香榧群的保护管理利用。三是弘扬生态文明,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

  四要加快推进依法治林,着力构建现代平安林业。一是加强林业法治工作,严格保护森林生态安全。二是抓好林产品质量安全,构建林产品质量追溯制度。三是提升林业灾害防控能力,加强森林消防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能力建设。(绍兴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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