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款存放招标公告

30.12.2015  11:40

        根据《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浙委办发〔2015〕8号)、《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浙政办发〔2015〕91号)规定,为规范公款存放管理,防止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保证公款存放“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就决定开展公款存放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款存放招标

二、招标编号: CTZB-F20151223AWB

三、项目内容:

1、公款存放总金额约1.2亿元, 存款单位包括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会及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业务主管的社团单位。

2、定期存款期限包括3个月、6个月、1年。

3、公款存放服务期1年。

4、本次招标确定资金存放合作银行3家,存款人在合作银行中选择存放。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及政策性银行等银行机构,并具备以下条件:

1、在杭州市区设有分支机构,且经营年限已满3年;

2、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3、人民银行2014年度综合评价B级及以上,浙江银监局2014年度监管评级2级及以上;

4、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5、总机构(公司)、或其在浙江省的省级分行、或经省级分行唯一授权的分支机构可代表其参加本项目投标。

五、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等:

1、获取时间:2015年12 月30 日至2016年 1月 8 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双休日除外。

2、获取地址:文晖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1706室

3、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

4、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交单位负责人委托授权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对后退还)。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需提供省级分行或总机构出具的授权书。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同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 1月 22 日 14时00分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文晖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17层大会议室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6年 1月22 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文晖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17层大会议室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万元整,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提交到指定账户。

交付方式:电汇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杭州西湖支行

银行账号:7331610182600126385

九、联系方式:

单      位: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谢海宁

联系电话:0571-87316201    13588039506

传      真:0571-85806601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