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间谍斗争”有法可依 《反间谍法》实施需每个公民支持
浙江在线杭州7月7日讯(浙江在线首席记者/施宇翔 首席编辑/赵洁) 好莱坞系列电影《007》风靡全球,也让大众了解了间谍的荧幕形象。然而现实生活中,间谍并不像电影中的“007”那么富有正义感,他们勾结境外组织,非法获取国家秘密和情报,或者策动、引诱、收买国家工作人员,让国家遭受巨大损失。
2014年1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以下简称《反间谍法》)正式实施。这是我国反间谍工作领域的一部重要法律,对防范、制止和惩治间谍行为,维护国家安全,起到了基础性法律保障作用。今年7月1日起,新版《国家安全法》正式实施,国家安全上升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与之相关的《反间谍法》也颇受关注。
法律对间谍行为如何认定?公民和组织在反间谍工作中有哪些义务和权利?近日,浙江在线记者采访了浙江省国家安全厅厅长汪瀚。
《反间谍法》的“前世今生”:由原国家安全法修改而来
1993年2月22日,原国家安全法颁布实施,这部法律主要是规定国家安全机关履行的职责特别是反间谍工作方面的职责。但随着形势的发展,维护国家安全利益和社会政治稳定的工作面临着新的情况、任务和要求。
根据总体国家安全观的要求,党中央决定加强国家安全总体立法,制定一部具有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的新国家安全法。这也是今年7月1日起施行的新版《国家安全法》。
同时,为适应和加强反间谍斗争的需要,国家在原国家安全法基础上修改完善,形成一部规范和加强反间谍工作的专门法律,这就是去年11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的《反间谍法》。
浙江省国家安全厅厅长汪瀚告诉记者,《反间谍法》总结了我们以往反间谍斗争的历史经验,注意法律的传承与衔接,又适应新的历史条件,增加了新的内容规范。
“《反间谍法》既有鲜明的时代特点、明确的原则要求,又严格界定了具体行为和政策界线,具有很强的操作性,是我们开展反间谍斗争的锐利武器和坚强保障。”汪瀚在接受采访时如是说。
贯彻实施《反间谍法》 每一个公民都负有重要的责任
什么样的行为被称之为间谍行为?记者了解到,《反间谍法》对这块内容做了充分说明。
其中最为典型的间谍行为被分为三类,第一类是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外机构、组织、个人与其相勾结实施的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活动;第二类为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最后一种,是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以外的其他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机构、组织、个人与其相勾结实施的窃取、刺探、收买或者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或者策动、引诱、收买国家工作人员的活动。
采访中汪瀚表示,《反间谍法》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的维护国家安全的第一部专门法律,也是新中国成立后加强和规范隐蔽战线反间谍斗争的第一部法律,认真学习、深入贯彻好这一重要法律具有重要意义。
汪瀚称,贯彻实施《反间谍法》,每一个公民都负有重要的责任。《反间谍法》明确规定了公民享有的各项权利,也明确规定了公民在维护国家安全、反奸防谍斗争中应尽的义务。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法律还规定,公民应支持配合反间谍工作、保守国家和反间谍工作秘密,自觉与各种危害国家安全的非法活动作斗争。这些规定是法律赋予每个公民应尽的不可推卸的义务,每个公民都应当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崇高责任,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做出应有的贡献。
当然,公民在履行自己责任义务的同时,会得到法律的保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与每一个公民的利益是完全一致的。国家安全和利益得到有效保障的同时,公民的权利和利益也就从根本上得到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