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反映:主体小微化制约农业经济发展
今年以来,宁波杭州湾新区分局充分发挥工商职能,积极开展护农助农行动,切实为农业增产,农民增效装上“保险”。据统计,2015年一季度实现产值5889万元,同比增长8.5%。但该局亦发现新区农业一些问题突出,已成为农业进一步发展的“枷锁”。
一是种养殖规模“小而散”现象突出,且多是无证无照经营。据统计,该区内流转10亩以上种植土地的农户约有220户,流转100亩以上农户约有56户;5亩以上50亩以下养殖滩涂或水塘的农户约有975户,500亩以上养殖滩涂或水塘的农户约有180户,仅占3%。调查发现,大多数农户均未办理营业执照。截至2015年第一季度,新区仅登记有农民专业合作社92户,各类型种养殖场164户。
二是尚未形成科学化生产,缺乏市场竞争优势。小微农户多由“自产自销”的农村家庭单位转变而来,未进行相应的培训,农户多根据市场行情确定产品种类,导致种养殖品种较为传统、单一,缺乏竞争力和市场优势。目前,新区小微农户的种养殖品种主要为葡萄、绿花菜、南美大对虾,占总种养殖面积的85%左右。上述情况容易造成相同品种在同一时间同一区域集中上市,导致市场价格持续走低,个体农户市场竞争力下降。
三是销售模式落后且单一,产销分离现象严重。种养殖产业多为“封闭式经营”,90%以上农户均存在“小农经济”思想,经营重心放在日常的生产活动上,忽视销售、物流等环节,对做大做强自身产业并无过多思考。此外,种养殖业市场与其他市场不同,由于门槛低,并且易受气候、环境、疫情等多种因素影响,产品价格变化较大,农户普遍存在“谁的价格高就卖谁”的观念,导致该行业大部分小微型农户往往没有正式的销售渠道,当市场低谷时,则会出现产品滞销或销售后入不敷出的情况。
为促进该区小微型农户的持续健康发展,帮助形成、完善特色农业产业链,针对上述问题,该局建议:
一是整合小微资源,规范经营活动。该局计划引导其成立协会、合作社团体等,力争实现信息共享、技术共享,增强资金流动,保证种养殖业发展后劲持久。同时,巧妙利用各时间节点,加强农户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公司法》、《商标法》、《合同法》、《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督促无证经营户积极办理营业执照。
二是择优选择种养殖品种,帮扶农户科学化经营。邀请农业专家进行现场指导,根据新区气候、地形、土壤等多方面条件,帮助小微型经营户择优选择发展品种。加强流通领域上市农产品的检测,杜绝“有毒农产品”上市,充分利用自然条件、科技手段等优势,提高农产品品质,不断增强竞争力。
三是转变经营理念,拓展销售渠道。该局定期举办农业产销对接会、商超采购对接会、“葡萄节”等活动,帮助农户拓展订单,并加强对农业订单合同的跟踪、指导,提高履约率;鼓励农户尝试新型营销模式,积极探索电商、微商等销售模式。同时,充分发挥乡镇品牌指导站的作用,指导农户依据自身特点进行商标注册和品牌创建,引导小微型农户走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