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季节促销物廉不一定价美 工商提醒:理性下单

11.12.2014  18:28

  双十一刚过,双十二又将来临,无论是网购还是实体店,各种促销手段目不暇接,反季促销也成了一个新亮点,类似“清仓处理”、“反季大甩卖”、“全场最低价”的广告铺天盖地,随处皆是。但在火热促销的背后,却也隐藏着众多猫腻。

  猫腻一:价格打折质量也打折

  在面对反季节消费,许多消费者存在中价格、轻质量心理,看到买得人多,也存在盲目跟风抢购的心理,结果很多时候买回的却是问题产品,得不偿失。

  最近张先生在逛街时为他4岁的儿子购买了一款夏秋款童鞋,可是没穿两天鞋子就脱胶了。张先生说:“当时店家在打折,说是原价250元,促销价是39.9元。我想着这鞋子虽然是秋款的,但是现在也还能穿会。哪想着这么容易坏。”张先生想去店里换,但是店家以处理打折产品为由,拒绝退货。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奖品、以降价或者有奖销售等优惠条件提供的商品、服务,应当保证质量,不得免除其应当承担的更换、修理、重作以及其他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猫腻二:款式过时“退货”时间也过时

  前不久松门消保分局接到一位姜女士的投诉,称自己买的羽绒服货不对版。今年春天姜女士就着一家淘宝店的清仓活动只花了129购买了一款白色羽绒服,想着天气冷了之后穿。现在天气转冷,姜女士将一直放着的羽绒服拿出来穿,结果发现这款羽绒服一直掉毛,姜女士和店家联系退货,结果店家说购买的时间太久了不愿意退货。姜女士说当初看这款衣服的描述感觉质量很好,没想到床上就一直有白色的毛从衣服线缝里边掉出,觉得真是花了冤枉钱。

  虽然现在新消法规定网购衣服有七天无理由退货权,但面对这款已过了近一年的衣服,工商部门也爱莫能助。

  猫腻三:优惠有,凭证没有

  对于打折商品,部分商家会以“打折反季商品不退不换”为由,不提供发票等购物凭证,结果导致吃哑巴亏。

  一位在温岭打工的叶先生就碰到了这样的倒霉事,一个月前,他在一家门店购买了一款处理皮衣,卖家当时称这款皮衣是真牛皮的,但是因为清仓处理所以才卖300元。叶先生信以为真,就购买了这款皮衣,走的时候问店家要收据,店家这皮衣是处理品,不提供发票的。叶先生也没怎么在意就走了。可是一个月后,没穿几次的皮衣袖子却又烂皮的现象,叶先生觉得这根本不是真皮,去店家找个说法。结果店家不承认,说叶先生这件衣服不是自己店里卖出的。没有凭证,也没有人和叶先生一起去买,口说无凭,叶先生只能吃这个哑巴亏。

  反季节促销虽然价廉但不一定物美,为此,工商部门在此提醒,购买反季商品要注意根据实际需要购买,不能只贪图价格便宜,还要认识到反季商品长期闲置、难于储管的特性。购买前要仔细检查、试穿得当,注意 “三包”期限,同时索取发票、信誉卡等购物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