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前女友有了新男友,他放了一把火
08.07.2016 18:33
本文来源: 法院
“当时我知道她有男朋友了,心里不平衡,放火只是想吓唬她,顺便让她把钱还我。我现在很后悔。”庭审进行到最后,温某这样说道。他最终没有拿到想要的钱,还必须赔偿各种损失。
温某和陈某是相亲认识的,恋爱后,温某为显示“男友力”,两人的花销基本上都是由他支出。后来,陈某又提出要买辆别克越野车,他也大方地为女友付了车子的首付款6.8万元。
温某虽然出手阔绰,但脾气火爆,相处了几个月,陈某提出分手。
与陈某分开后,温某耿耿于怀,几次三番纠缠前女友要她偿还之前谈恋爱时的开支。陈某不堪其扰,便写了一张6.8万元的欠条。但她只是为了打发温某,实际上并没有还钱。
今年2月,温某从他人口中得知陈某已有新男友,内心十分郁闷,决心报复。
2月27日晚上9点多,温某骑着摩托车来到陈某家后门,见四周无人迅速将“香蕉水”泼在后门上并用打火机点燃,然后偷偷躲在附近观察火情。陈某发现后赶紧进行扑救,一场小火很快就被扑灭了。但温某见状还不肯罢手,等了几个小时后,再次放火。
“陈某,你家又着火了,快醒醒!”听到邻居的呼喊声,陈某再次被惊醒。火虽及时被扑灭,但陈某一直心神不宁,她怀疑有人蓄意放火,于是向警方报案。
警方经侦查,很快将温某抓获归案。
法院以放火罪判处温某有期徒刑3年。
本文来源: 法院
08.07.2016 1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