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又推新举措促家事纠纷温情化解

12.05.2016  18:30

为进一步加大对家事案件的调解力度,充分发挥妇联组织在维护维护家庭和谐、保障弱势家庭成员合法权益中的积极作用,切实做好家事纠纷审判诉讼调解以及非诉纠纷化解各项工的衔接、促进工作,近日,杭州市妇联联合中级人民法院共同制定出台《关于建立家事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的若干意见》,就进一步提升家事纠纷化解成效建立了相对高效、完善的家事纠纷综合性应对体系。

意见》就如何加大对家事案件的调解力度建立了联席会议、信息通报和家事纠纷诉调衔接、家事纠纷心理疏导介入、反家暴工作联动等八项工作机制,明确了“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围的涉及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权益保护的家事纠纷案件,人民法院立案前或在审理过程中,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可将案件委托妇联组织进行调解,或者邀请列入特约调解员名册的调解员共同参与案件调解”,而特约调解员名册的调解员由妇联组织选派工作热情高、具备法律、心理等专业特长的工作人员或志愿者给当地法院;《意见》还就家事纠纷诉心理疏导介入机制提出了诉讼过程根据当事人需求由妇联组织委派专业人员进行心理疏导介入的调解方式。

意见》的制定和出台,将探索从情、法、理等多维度进行家事纠纷化解,改变了传统单打独斗的调解理念和方法,也进一步明确了各级法院和妇联组织在化解家事矛盾、修复家庭创伤、引领良好家风、促进家庭和睦、维护社会和谐工作中职责和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