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公众积极参与我省大气污染防治立法问卷调查

06.04.2016  11:56

  本网讯 2015年11月下旬,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对《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订草案)》进行了初审。为了进一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创新公众参与立法方式,2016年3月9日,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采用问卷调查形式,就条例修订草案中有关大气污染防治的七个方面问题,在浙江在线、浙江人大门户网站、地方立法网、都市快报、钱江晚报等媒体公布立法调查问卷,征集民意。截止3月31日,共865人参与此次问卷调查;其中825人参与网络投票,提交书面问卷40份。

  从问卷调查的结果看,公众普遍认为,工业污染和燃煤污染是影响大气质量最主要的因素,关停重污染企业和减少燃煤使用是防治大气污染最有效的措施。其次,公众认为,大气污染防治中处罚力度不够、违法成本低、部门职责不清、公众参与积极性不高、机动车污染监管不力等也是需要着力解决的问题。此外,还有不少意见认为,要进一步加强船舶行驶中尾气排放检测和监管,禁止在人口集中地区、道路、高速公路、机场周边露天焚烧秸秆,完善投诉举报的处理制度等。

  此次问卷调查是省人大推进开门立法、民主立法、公众参与立法的举措之一。广大人民群众对于大气污染防治立法工作参与热情度高,一方面,对于大气污染防治立法是一种宣传和推动,同时也让立法机关更加全面的了解民意,为立法决策提供参考。法制工作委员会将根据上述问卷调查结果,结合其他方面意见,对条例修订草案作进一步修改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