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县林业局联合县鹤溪派出所开展收缴非法捕猎器行动
10.12.2015 18:02
本文来源: 林业厅
来源: www.zjly.gov.cn
12月8日,一位村民来到景宁县森林公安局报警,称前几天他在青坑村的后山被“野猪夹”夹住伤到了脚腕,希望县林业局能去把这些“野猪夹”依法没收。“野猪夹”是法律上禁止的非法猎捕工具,这个东西放在山上,不单单危害重点野生动物,还危害到人畜的安全,扰乱社会治安,于是景宁县林业局立即联系鹤溪派出所一同出警对这些非法捕猎器予以收缴。
民警们在青坑村后山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跋涉,在这位好心村民的指引下,在一处草丛里找到一只由钢筋制成,一头还用钢丝索栓在树桩上的“野猪夹”,“野猪夹”还夹着一只皮鞋。这位村民指着这个“野猪夹”说道,“那天我幸好穿着皮鞋,也幸好没有踩在夹子的中间,结果他也是丢弃被夹住的皮鞋才得以脱身”。民警们动用了钢丝钳才把“野猪夹”拆卸下来,可想而知如果是动物,或者是人被夹个正中心那后果是不堪设想的。经过民警们仔细的寻找,又在相距60米开外的草丛里发现了一只“野猪夹”,民警们将其拆除。
为此,景宁县林业局也呼吁广大市民朋友,不要使用非法捕猎器捕猎野生动物,如果非法设置捕猎器造成人员、家畜、野生动物受伤、伤亡的,要依法追究其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还要追究其刑事责任。也希望市民朋友发现有人非法设置捕猎器的,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野生动物资源安全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景宁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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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2015 1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