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县选聘协管员:试水规范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

24.06.2015  18:34

          一、 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确保乡镇残疾人干部队伍稳定

          (一)落实政策保规范。根据《湖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开展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年活动的通知》(湖残发〔2014〕10号)精神,县残联向县编委提交了《关于要求加强乡镇(街道)残疾人工作队伍建设的请示》。经编委会议商议决定,下发了《关于同意建立乡镇残疾人工作协管员队伍的批复》(安编〔2015〕1号),同意县残联招聘乡镇残疾人工作协管员16名,其中开发区(递铺街道)2名,其他乡镇(街道)各1名。为关爱残疾人、帮助残疾人家庭就业,招聘对象确定为本县生源残疾人大学生或本县残疾人家庭大学生子女,其他招聘条件由县残联会同县人力社保局研究确定。2015年3月3日,安吉县财政局、安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吉县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招聘残疾人工作协管员的通知》(安残发〔2015〕7号),进一步明确了招聘残疾人工作协管员数量、条件要求、工作职责、招聘方式、工作经费等要求。

          (二)有所作为争规范。为保证协管员招聘开考率,确保残疾人大学生和残疾人家庭大学生子女对招考工作的知晓率,县残联着手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协管员招考意向报名调查,全县209个村(社区)通过走访、电话、推荐、自荐方式收集意向报名人数70人,其中本科以上7人,专科以上50人。

            二、坚持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把好协管员使用关。

          (一)严格选拔条件。严格按照思想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热爱残疾人工作,乐于服务残疾人为标准。把具有生活自理能力,有一定的语言表达、组织协调、电脑操作、文字写作及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独立行使岗位职责的残疾人大学生和残疾人家庭大学生子女作为招考对象。目前,新任残疾人工作协管员中本科4人,大专12人,25周岁以下9人。

          (二)完善选拔制度。协管员队伍的选拔遵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县残联和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报名、笔试和面试。根据残疾人工作协管员报名资格初审,确定58人参加笔试,通过笔试, 47人入围面试。经笔试、面试,最后确定16人入围体检。并严格参照公务员录取体检标准,对16名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县残联组织相关人员对录用人员进行政审、考察,并将16名你录用名单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后,县残联对16名协管员进行任前谈话,并签订用工协议。县残联纪检人员对此次协管员招聘采取全程跟踪监督、指导。

          (三)强化竞争机制。队伍选拔要引入竞争机制,纠正乡(镇)范围和“等额”选拔的做法,实行全县范围内公开选拔,鼓励竞争,引导竞争,实行择优汰劣。新聘协管员接受乡镇(街道)和县残联双重管理,采取二年一聘制,由乡镇(街道)会同县残联进行考核,连续二年考核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的,予以解聘。

            三、 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协管员队伍整体素质

          培养适应未来残疾人事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基层残疾人工作者队伍,是县残联和乡镇党委、人民政府的共同责任。本次协管员上岗后将把协管员的政治理论学习纳入乡镇干部培训计划,统一安排。残疾人工作业务培训由县残联负责组织实施。双方把管思想、管工作、管生活有机地结合起来,防止和克服了县残联和乡镇之间相互推诿,只用不管,重用轻管,不管不问等问题的发生。

          (一)加强敬业爱岗精神教育。新任协管员于四月中旬参加县残联举办的为期两天的脱产培训,县残联邀请市残联副调研员为学员开展了国学讲座,县残联理事长从:增强责任,充分认识协管员初任培训的重要意义;认清形势,切实增强做好残疾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化学习,为适应新岗位、新角色全力做好准备三方面做动员讲话,为学员在思想上、行动上敲警钟、鸣警笛。

          (二)加强业务素质培训。县残联康复部、教育就业部、组宣部等业务部室为新任协管员开展专题业务培训,培训结束后对16名新任协管员开展业务测试,进一步提高了培训的效率。9月下旬,将对协管员开展为期一周的《中国手语》培训,从基层窗口实现残疾人无障碍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