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县编制“两项”规划着力推进基层宗教工作依法管理

13.03.2015  15:37

2013年以来,天台县以“总量控制,品味提升,彰显特色”为基本原则,按照“构建与宗教文化发展水平相适应、与信教群众的需求相适应、与文化旅游相适应的宗教网点体系”总体要求,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宗教活动场所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总体布局规划。该项工作在全国、全省不多,这对于更好地保存宗教历史场所和规范民间信仰场所起到了重要作用,也标志着天台宗教场所依法管理工作迈上了新台阶。

一、全面普查,详细摸清底数。建立由政府一把手担任组长,各有关部门、乡镇(街道)和宗教团体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建立起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宗教部门归口,相关部门配合,场所自我管理的齐抓共管的管理体制,下拨专项资金30万元用于规划编制。会同浙江工业大学建筑规划设计研究院对全县宗教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进行了拉网式的摸底排查,摸清各地宗教场所数量分布、历史沿革、信仰特征、建筑年代、面积规模、管理组织、资金财产等情况和民间信仰活动类型、方式等情况,并逐个登记造册上报民宗部门审核把关、建立档案。经调查统计,该县现有宗教活动场所94所,各类民间信仰场所1084所。

二、合理布局,解决重点难点。编制布局规划征求意见稿,邀请相关部门、社会各界人士及宗教界人士召开专题研讨会、评审会10余次,征求意见、查漏补缺,对规划进行多次修改和补充。在编制过程中,及时发现解决滥建、乱建的民间信仰点、有权属争议的宗教活动场所以及宗教活动场所管理长期存在的一些问题,为今后做好宗教场所和民间信仰场所管理工作提供思路。对部分民间信仰场所存在着“一村多庙”、安全隐患等相关问题,根据统筹规划,远期保留496处,改造提升311处,归并整合250处,功能转换11处。

三、科学定位,打造文化亮点。结合天台实际,对历史文化悠久的宗教场所,给予重点保护扶持,做大做精,让历史文化得以传承。严格按照“一村一庙”原则,以满足信众的信仰生活需要为前提,与美丽乡村建设相协调,对民间信仰场所作出科学设计规划,将其打造成现代农村民俗文化场所、老年人活动中心、文化体育中心、休闲活动场所。积极创建一批具有特色的宗教文化品牌和宗教文化窗口单位,努力把天台建设成在全国、全省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特色文化风景线”,吸引更多的国内外信众及游客,扩大天台知名度。历时2年,完成《天台县县域宗教活动场所布局规划》和《天台县县域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布局规划》编制工作,规划期限为2013年-203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