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嘉善县先后在医疗、交通、校园、环境保护、婚姻家庭、消费者保护纠纷等领域建立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按照县域科学发展示范点建设要求,构建大调解工作管理模式,创新社会管理方式。截止目前,全县6个专业性调解组织共调处矛盾纠纷11350件,涉及标的1.37亿元,纠纷受理率和成功率均为100%,连续5年保持零投诉记录。
1.夯实机构设置,在发挥实效上下功夫。本着“应建而建”,而非“能建而建”的宗旨,嘉善县司法局会同有关部门坚持做好社会调研,指导建立群众需求度高、社会贡献力大的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以县交调会为例,每年调处案件量均在3000件以上,目前日调解量更是接近15件/工作日,已经成为嘉善本地处理交通事故的首选途径。在人员配备上,嘉善县充分利用热心调解事业的专业条线上的离退休老干部、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专业、闲散资源,通过每年的集中培训和分类授课,提升专业调解员的专业能力和实务水平。同时,根据实际需求补充建立了兼职调解员队伍和专家库。目前,全县各专业性调解组织共拥有专职调解员24名,兼职调解员21名,专家库成员15人,分别来自卫生、公安、司法、妇联、律所等近10部门和单位。
2.健全工作流程,在科学运行上下功夫。全县所有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在具体运作工程中,坚持三个原则:一是分类受理,及时介入原则。要求各专业调解组织在受理案件同时做好研判,自身可受理的当即开展调解,不能受理的及时转介。2014年以来,嘉善县各专业性调解组织共接受各类咨询5223件,其中受理调处4750件,其余473件均引导至其他调解机构或职能部门处理。二是依法调解,杜绝显失公平原则。从第三方的角度准确把握好法、理、情三者的关系,做到不偏不倚,做好调解工作。坚持不偏袒,不为追求调解成功率,出现让一方明显做出不合法退让的情况。三是跟踪回访、确定法律效力原则。为了防止基层调解案件中经常出现的协议履行率不高现象,每位调解员都需100%履行案后司法确认权利告知义务,并负责对自己承办的调解案件抽取至少20%进行电话回访。
3.优化运行机制,在提升能力上下功夫。各专业性调解组织内部均建立一套严格工作制度,包括调解例会制、公开公示制、培训考核制等,并对每位工作人员定岗定责,明确工作职责,确保每位调解员均具备独立调处案件能力,在遇到应急处置、重大疑难纠纷时随时可抽调出发。同时,指导各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不以单枪匹马论英雄,而是加强与相关部门的配合协作,坚持大调解模式,所有专业调解组织均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诉讼裁决、法律援助、检察监督“六位一体”联调运行机制,实行多元化调处。此外,针对重大矛盾、疑难纠纷,启动“专家会诊”调解机制,利用律师、法律工作者、医学、司法鉴定等特定领域的专业技术人才力量,提高破难能力,从调解初期便与当事人建立好信任关系,提高调解结果的公信力。2014年,嘉善县针对6起死亡性交通事故和医疗纠纷的争议点,启动多方专家会诊,有效化解了可能出现的“医闹”和“交闹”,调解结果得到当事人和家属的认可。(嘉善县法制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