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义县积极推进民族村村规民约制订工作

07.09.2015  12:05

村规民约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的行为规范。2015年,根据省、市、县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全县26个民族村积极组织开展村规民约的制订工作,力争在10月底前全面完成制订工作并公布实施。

在本次制订修订过程中,始终把握四大原则,以确保可操作性和可执行性。一是合法性。村规民约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相抵触,不得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二是民主性。坚持群众路线,广泛征求意见,充分体现共同意愿,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三是针对性。坚持从各村实际出发,不照搬照抄,杜绝千篇一律。四是操作性。坚持简捷易行、轻重适度。

到目前,大部分民族村已初步完成了制订工作。下一步,还要通过反复征求意见、乡镇街道审核、依法表决通过等程序后,将备案后的村规民约社区公约及时张榜公布,印制成册,分发到户,推进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