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法制办稳步推进行政调解工作
15.03.2015 13:26
本文来源: 法制办
(一)建立完善行政调解工作机制。对行政调解案件进行定期分析研究,把握行政争议的特点和规律,指导行政机关开展行政调解,化解行政争议矛盾纠纷。今年11月,县法制办与县人民法院共同制定出台《关于建立健全行政调解与诉讼对接机制的意见》,县政府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衔接机制的意见》,规范了行政调解与诉讼调解、人民调解的衔接工作,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协调联动机制,推动信息互通、工作联动、矛盾联调、优势互补,形成化解争议纠纷合力,及时化解法律关系复杂、疑难争议众多、涉及群众根本利益的重大矛盾纠纷。
(二)创新调解方式。坚持追求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坚持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有机结合,创新行政调解方式方法,采取听证、现场调查、邀请基层组织参加、邀请专家参与等新方式,进一步提高行政调解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三)努力化解涉众纠纷。健全行政调解信息工作网络,建立重大行政争议预警预防机制,对涉及征地拆迁、劳资纠纷、医患纠纷、资源开发、环境污染、食品安全等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纠纷和民事纠纷,提前出击,主动介入,开展行政调解,将矛盾纠纷消灭化解在萌芽状态。
(四)加强宣传培训。今年县政府法制办组织全县行政调解重点部门及各乡镇、街道办事处50余人进行了集中培训,行政调解员对行政调解的机构设置、工作流程、运行机制和调解方法等有了更广泛、更深刻地认识,为进一步做好行政调解工作、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打下了基础。及时掌握行政调解工作动态,对典型案例、先进经验进行总结推广。
(五)注重队伍建设。法制办明确专人负责行政调解工作。各单位选择熟悉法律政策、为人正派、办事公道的工作人员,担任专、兼职行政调解员。截止2014年12月,全县共有41个行政调解组织、95名专兼职行政调解人员。全县各行政调解重点部门、各乡镇(街道)均成立了以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为负责人的行政调解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科室(部门),落实行政调解工作人员。初步形成横向重点领域的行政机关专业调解、纵向各乡镇(街道)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协调联动开展工作的行政调解组织体系。
(六)规范调解程序。按照《关于印发行政调解文书格式及使用说明的通知》要求,对各单位进行培训,构建从立案到结案流程清晰、材料齐备、程序规范、归档及时的行政调解程序体系。
本文来源: 法制办
15.03.2015 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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