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头县民宗局逐步推进宗教慈善活动常态化制度化建设

21.01.2015  17:40

近年来,洞头县民宗局从政府引导的角度出发,做好宣传发动,逐步推进宗教慈善活动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一是积极宣传发动。将慈善公益纳入宗教场所(团体)的正常活动,在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中广泛开展慈善公益活动宣传,同时要求各宗教团体不断提炼和丰富宗教慈善公益文化内涵,在开展活动的同时,增强广大信众的慈善公益意识。

二是丰富活动载体。将宗教活动场所参与社会公益慈善事业纳入“和谐创建”考核范围,积极引导全县宗教界积极参与“慈善周”等专项活动,并在传统节庆、开学期间等时段,引导其自觉主动开展慰问、助学等各项慈善活动,在有条件的场所开展结对帮扶,实现宗教慈善常态化,探索建立长效机制。

三是规范活动监管。将宗教慈善活动的各项收支纳入宗教场所(团体)财务监管机制,逐步推进慈善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完善捐款捐物使用的查询、追踪和公示制度,逐步形成对慈善资金从募集到使用的全过程监管机制,并自觉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切实提高宗教慈善活动的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