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民宗局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5.11.2014  13:20

为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动和规范我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规范化编制工作,促进依法行政。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具体负责,办公室承担政务信息公开日常工作。

二是重视制度规范。结合民族宗教工作实际,制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松阳县民宗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制度》、《松阳县民宗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等相关工作制度,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方式、程序,建立监督保障机制,依据新《保密法实施条例》规范局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三是及时公开信息。依据工作职能,对政府信息进行分类审核,完成《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和内容添加,在工作中产生的信息随时公开和更新,确保信息公开真实、及时。

四是搭建公开平台。充分发挥局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第一平台的作用,设立政府信息咨询电话和电子举报信箱,接受公众监督。明确民宗局办公室工作职能,落实行政服务工作要求,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方便群众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