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县林业局取消木材经营加工许可

27.11.2017  19:44

  为进一步方便办事群众,提高服务效能,青田县林业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取消在县内林区经营(含加工)木材审批。

  为认真做好取消木材经营加工许可承接工作,县林业局将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一是强化“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木材运输证核发”,从源头上对乱砍滥伐行为强化管理;二是加强与工商部门的信息沟通交流,掌握了解从事木材经营加工企业的工商登记信息,并相应加强实地检查、随机抽查,每年抽查比例不低于本地区木材经营加工企业总数的20%。重点核查经营(加工)场所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审查企业原料和产品入库出库台账、审查木材来源是否合法;三是违法违规行为处理结果及时通报工商部门,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青田县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