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县来风】质询 锻造刚性监督的锋刃

28.10.2015  10:50

  在人大的权力谱系中,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视察检查,评议测评,预算审查等“常规武器”使用较为普遍,而特定问题调查、质询、罢免等刚性更强的监督手段却长期处于“休眠”状态。近期发生在丽水市人大常委会的一场质询案,为激活“休眠”的监督职权,用好用足人大手中的权力,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地方人大监督工作提供了鲜活样本。

  本网讯 黑色的污水泛着浮沫在处理池内无声翻滚,池外道路两侧成排的无患子灿烂盛放,在秋日和煦的阳光下,位于瓯江上游大溪河畔的丽水市水阁污水处理厂显得淡然宁静。然而不久之前发生的一场质询案,却将这个平淡无奇、鲜有人关注的环保设施推上了社会舆论的“风口浪尖”。
  因水阁污水处理厂未达标排放问题,丽水市9位人大常委会委员“拔剑出鞘”,向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提交了丽水市人大历史上的第一个质询案。这个质询案的提出和办理,在为推动污水处理改善生态环境“加油提速”的同时,也为地方人大常委会使用质询这一刚性监督手段作出了积极有益的探索。

三个连环质问 犹如巨石投湖

  2015年7月27日,丽水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九次会议正在进行中,当主持人例行程序地征询与会人员对会议议程有何意见时,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城建环资工委主任沈明温却站了起来。“对会议议程没有意见,但是现在要提出一个质询案!

话音一落,会场内犹如平静的湖水投进一块巨石,激起层层波澜。要知道,人大常委会委员联名提出质询案,在丽水市人大历史上可是破天荒头一遭,在全国人大系统内也是凤毛麟角。

  “自去年市人大常委会提出‘落实好污水处理厂污水达标排放’等审议意见以来,水阁污水处理厂未达标排放情况没有根本改变,还有下滑趋势,是什么原因?将采取什么措施?什么时候能实现达标排放?”质询案篇幅不长,只有五六百字,但是最后的三个连环质问却在每个人的心头掀起轩然巨波。沈明温郑重地向会议主持人递交了质询案。

  这份质询案,由沈明温、方世伦、许浩等9位委员依法联名提出。他们都是常委会专职委员,由于平时业务工作上的交集,对水阁污水处理厂的未达标排放问题也是颇知根底的。

  据委员们调查了解,水阁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污水能力为5万吨/天,出水执行城镇污水一级A标准。但是自2010年5月建成投入运行以来,污水处理合格率却是“十分不容乐观”,已属“沉疴顽疾”。

  集中式污水处理厂是城市收集处理污水的最后一道关口,未达标的出水,对瓯江尤其是南明湖的水质是有影响的。市委、市人大都作出了决定,要求坚定不移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绿色生态发展之路,省里对治水有更严要求,百姓也有更高期盼。据了解,目前水阁污水处理厂日均污水处理量3.25万吨,仅2015年上半年总出水量就达590万吨,其中有相当数量未达标的污水排放到瓯江流入南明湖。

  “如果水阁污水处理厂的问题不解决,长年累月下去,南明湖必将是一湖臭水。”对于质询案的提出,丽水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虞红鸣表示支持。“走绿色生态发展之路是丽水市的发展方向,加强水环境保护更是题中应有之义。这次会议上提出的质询案,体现了人大常委会委员们的责任和担当。

  水阁污水处理厂位于丽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这个质询案的“矛头”指向了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当天下午,市人大常委会随即举行主任会议,对质询案的处理工作进行商议,拟定了办理“程序表”。会上,丽水市人大常委会分管城建环资工作的副主任金建新说:“9位委员勇于担当,敢于负责,提出的质询案问题看得准,建议主任会议列为常委会质询案,交相关单位答复办理。”会议要求,丽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对质询案所提到的问题进行深入研究,认真加以落实,于8月底前作出书面答复。9月上旬,市人大常委会将专门召开质询案答复见面会,并组织质询提案人对答复情况是否满意进行表决测评。

必须严阵以待,全力以赴

  “质询是非常严肃的监督形式,只有问题相当严重,矛盾相当尖锐的时候才会启用它。”作为被质询单位负责人,丽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丁绍雄倍感压力。曾担任过浙江省人大代表和现任丽水市人大代表、常委会委员的他,对人大工作并不陌生。“质询案的份量不言而喻,我们必须严阵以待,全力以赴。如果办不好,没有办法向人大交代,更没有办法向群众交代。

  为了使办理更有针对性,真正做到“对症下药”,副市长陈重牵头召开专题会议,围绕质询案提出的三方面问题进行研究,深入剖析原因,提出整改对策。

  从监测数据分析,水阁污水处理厂未达标排放的主要指标有COD、BOD、氨氮、总磷、总氮等,其中总氮超标最为严重。丁绍雄介绍说,造成这一局面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主要的原因是污水处理厂的功能定位和设计工艺与当前实际情况不符。水阁污水处理厂设计建设时的功能定位是城镇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占70-80%,工业污水占20-30%,而现实情况是“倒三七”,工业污水占了大头,这就使污水处理工艺设计及硬件配置方面存在着先天不足。

  “这就像一个人只能喝40度的白酒,你却让他喝80度的酒,哪能不趴下?”丽水市供排水公司副总经理陈如勇给我们形象地打了个比方。

  从污水集纳来源看,水阁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成分复杂,部分指标严重超标。前几年,周边地区合成革和革基布企业大规模引入,企业排放的污水中总氮指标一直居高不下;区域内垃圾填埋场的垃圾渗滤液“添乱”也不容小视,这些渗滤液不仅成分复杂且未有效处理,尤其是暴雨等恶劣天气时,渗滤液伴随雨水直接进入污水管道,导致COD、氨氮、总氮等指标超标严重。而在“有非即否”的达标排放评价体系中,任何一项指标超标都视之为“未达标排放”。

  在管理层面上,这家污水处理厂也并“不简单”:属地管理上属于丽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业务管理上则是市建设局的“”,企业污水监管是环保局的职能,而它的业主单位却是供排水公司。一个污水处理厂牵涉到多家单位,属于比较典型的多头管理。实践证明,多头管理的行业或者单位往往是“谁也管不了,谁也管不好”。“也正因其特殊性和复杂性,造成了现在积重难返的局面”。

  针对存在的问题,市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提出了六方面具体整改措施,并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制定任务分解表和进度时间表。

  最主要的措施,是抓好污水处理厂的工艺提升改造,增强污水处理厂的“胃动力”和“消化力”,以适应当前纳管污水的处理现状。工程建设方面,具体由市建设局落实,市供排水公司具体实施,市发改委、开发区管委会、市环保局等部门配合,今年9月确定提升改造方案、落实资金,2016年5月前完成项目前期,2017年5月前完成改造。市建设局牵头建设污水处理厂应急池,并加快污泥处置中心项目验收,确保正常运行。在记者采访期间,投资500万的应急池工程已经通过设计评审。

  同时,市环保局和开发区管委会加强日常环境监管力度,对偷漏排、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予以严惩。开发区管委会牵头组织各类环境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对仍不能实现纳管标准排放的企业,一律停产整治。

  对于部门之间的协调问题,丽水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主动抓好各有关部门的协调督促。时任丽水市政府市长的黄志平先后三次作出批示,要求各分管副市长齐心协力,各责任单位精诚合作,狠抓整改落实。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毛子荣多次跟踪质询案办理落实情况,时任开发区管委会主任的副市长陈景飞多次召集会议进行具体部署。“‘市政府牵头,多部门配合’的良好局面现在已经形成,质询案的提出,也促进具体工作上达成共识、凝心聚力。”丁绍雄说。

  “通过这次质询案的办理,把所有问题的症结和责任都进行了梳理和分解,把所有要做工作都晒出来了,明确了措施,明确了时间,明确了目标。”丽水市建设局副局长周兆金认为,各个部门只要认真对待,严格按照任务时间要求抓好进度,整改工作将会取得预期效果。

盯住不放 一盯到底

  2015年9月7日,丽水市行政中心108会议室气氛凝重,每个人脸上都带着严肃的表情。在接收质询案的一个半月之后,丽水市人大常委会组织质询案答复见面会,质询案的提出和办理双方进行“面对面”交流。时任丽水市政府市长的黄志平主动要求参加会议,并率领三位副市长、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和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到会接受委员们的询问。

  “水阁污水处理厂在技术上达到出水一级A标准难度不小,在提升改造过程中将采取什么办法解决这个问题?

  “污水厂处理工艺提升改造工程涉及几个部门和单位,如何保证措施落实到位、实现提升改造目标?

  “在提升改造未完成阶段,污水处理厂如何不断提高出水综合达标率?

  在丁绍雄代表开发区管委会汇报完办理情况和答复意见后,委员们轮番提问,对质询案办理的具体部署紧追不舍。

  “到2017年底,水阁污水处理厂必须实现稳定达标排放一级A标准。整改方案必须围绕这个目标来制定,倒排时间节点,明确整改内容,落实责任单位,建立一抓到底的清单管理制度,切实把整改工作抓紧、抓实、抓到位,不达目标不收兵!”黄志平在会上郑重承诺。

  在随后组织的是否满意表决环节,9位委员都投了满意票。 “质询案提出后,开发区管委会和市政府方面的回应是积极的,态度是诚恳的,这方面应该予以肯定。” 但沈明温表示,这个“满意”,仅仅是对于答复阶段的满意,更关键的在于下一步的整改落实。“答得好并不代表事情就解决了,2017年底实现达标排放,我们将围绕这个目标跟踪监督。在平时工作中我们将加强督促检查,盯住不放,一盯到底。”金建新说。

  “质询案在我们丽水市是‘首次试水’,全国各地人大也少有先例,缺乏可以参照的范本,我们是摸着石头过河。”丽水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朱山华说,质询案提出后,常委会领导班子在思想认识上达成一致,并专门对办理程序进行了深入研究。“要求被质询对象进行书面答复,并设置见面会和测评等环节,归根结底一个目的,就是防止质询案办理流于形式,一定要把它抓实抓好。

  对于提出质询案的委员而言,这次启用“非常规武器”并非一时的心血来潮。2014年11月,丽水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五水共治”工作情况的报告》。会后交办的审议意见中,明确要求“加快水阁污水处理厂应急池等工程建设”,“落实好污水处理厂污水达标排放”。然而在随后组织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调研中发现,污水处理厂污水达标排放问题落实不到位。

  “质询不是恶意的‘挑刺和找茬’,而是人大和政府围绕共同目标积极推进过程中的‘披荆斩棘’和‘碎石破冰’。”丽水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虞红鸣说,当常规监督手段遭遇“瓶颈”时,人大常委会要有敢于担当和创新的勇气,在监督手段和力度上不断地‘升级’和‘加码’”。也惟其如此,人大的刚性监督制度才能从文本转化为现实,人大监督才能真正地硬起来,锻造出刚性的锋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