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推出“学分制管理办法” 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
24.11.2014 20:09
本文来源: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为提升全县公务员素质,加强公务员队伍能力建设,推进公务员培训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宁海县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精神,结合该县公务员培训实际,推出公务员学习培训学分制管理办法:
一是实行底线管理。规定公务员培训学分原则上按参训时间设置分值,参加培训一天为6个学时,每6个学时为1学分,每年必须完成不少于12学分的学习培训任务,其中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内容不少于1学分。同时,在五年一轮的培训周期内,当年完成的培训学分累计超过规定学分的,超过的部分可计入下一年度。
二是规范课程设置。公务员培训学分课程由必修课和选修课组成。必修课是指公务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必须参加学习的培训课程,包括学习党和国家的重大方针、理论,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规定的培训,公务员初任培训、更新知识培训和专门业务培训等课程。选修课是指公务员为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根据实际需要和个人兴趣所选择的培训课程。
三是强化结果运用。公务员培训学分完成情况作为公务员考核的内容和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因本人原因未达到规定学分要求的,当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次年不得晋升职务;其中新进公务员试用期内未完成学习要求的,暂缓定级;单位公务员培训任务完成情况列入县年度目标管理考核。
本文来源: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4.11.2014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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