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局多措并举推动部门统计工作

25.08.2016  18:35

  部门统计是政府统计的重要组成部分,部门统计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全县统计工作能否顺利完成。近年来,海盐县统计局重视部门统计工作,借势借力,多措并举全力推动部门统计工作,积极发挥部门职能,部门统计在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评价和考核工作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明确职责,加强管理,规范部门统计基础。 一是争取县委、县政府支持,由政府层面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部门统计工作的意见》文件,明确部门统计工作职责,要求部门实施“五有”标准,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规范统计业务基础、完成统计调查任务。二是出台相关文件,规范部门统计工作。相继单独或与有关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统计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海盐县资质以上建筑业企业统计工作规范化指导意见的通知》等一系列规范部门统计工作的文件,规范部门统计工作流程及各项基础工作。 

   二、明确分工,加强交流,增进部门统计协作。 一是加强协调与配合,统计、民政、税务、工商、质监等部门之间实现名录库资源共享,各部门每月把新登记和变更信息及时提供给县统计局,以确保更新维护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二是发挥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在专业统计调查、网上直报等统计工作中,充分发挥部门的管理作用,目前全县有主管部门的几大专业在平时的数据采集中,已全部划到主管部门,由他们负责数据的催报和数据审核。三是本系统统计数据的审核和上报由部门负责并同时报送统计部门。 

   三、加 强监督,强化考核,提升部门统计水平。 一是开展部门统计巡查。几年来已对交通、住建、文体、农经、教育等5个部门开展了统计巡查,邀请县人大、县政协、县纪委派驻纪检组领导全程参与指导监督。通过巡查促进部门规范统计工作,提高统计管理与服务水平。二是开展部门数据联审。去年以来与部门联合开展12期数据联审,有154人次参加,有效提高部门及下属单位统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数据质量。三是列入县党委政府考核。在县委、县政府对县级部门目标责任制考核评分细则中加入了统计工作考核内容。从2014年起,增加了统计工作和数据质量、规范化及其他考核内容,分值占1.35分,强化了对统计工作考核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