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和县局:国地税联合办学满足纳税人个性化需求

10.09.2015  12:51

      2012年初,云和县国税局在全丽水市率先成立了第一家“纳税人学校”。经过近三年时间里,办学35期,免费培训全县企业负责人、财务人员、办税员5200余人次,发放辅导材料6000余份,纳税人学校在加强政策宣传、优化纳税服务渠道等方面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2015年,随着国地税合作的进一步加强,云和县国税局与地税局合作开展联合办学,共同推出了云和县“纳税人学堂”,以常态化、立体式的培训服务方式扩大教学辐射。仅今年以来的8期培训,参训人员已达1900余人次,免费发放各类教材、资料3000多份。升级版的“纳税人学堂”已经成为了云和国地税税法宣传的“新阵地”,税企交流的“新平台”,大大提升了纳税服务层次,并逐渐成为促进征纳沟通的新纽带、国地税机关交流合作的新平台。

      强化管理:提高联合办学的规范性

      成立国地税联合的校务委员会作为领导机构,负责领导和管理学校全面工作,聘请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为名誉校长。校务委员会专题研究“纳税人学堂”的工作思路并部署工作任务,统一制定教学计划,原则上安排每月21日为集中授课日,根据办学需要,两家单位开辟了专门的教学场所,日常教学原则上由国地税两局抽调业务骨干担任授课老师,根据需要,聘请财务会计专家和上级局专业人员进行授课,满足不同类型纳税人需求。教学计划确定后,学校教学组还根据税收政策变动情况,及时对年度教学计划进行调整,确保政策宣传实时、培训准确实用。

      精选课程:提高联合办学的针对性

      纳税人学堂建立了集中办学、分类办学和第三方办学“三位一体”的教学体系。在集中办学上,按年度教学计划,每月由国税、地税机关轮流承办,开展全局性的最新政策解读与辅导;在分类办学上,主办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企业的税收政策辅导,同时设立流动课堂,定期上门开展一对一纳税辅导;在第三方办学上,中介机构、技术服务方作为承办主体可依托纳税人学堂,免费为纳税人举办专业性培训。

      国地税两部门加强纳税人需求调研,根据纳税人的需求和税收政策的变化情况,每月收集办税服务厅窗口和12366纳税服务热线反馈等途径纳税人提出的较为普遍的涉税难题,会同征管、稽查等部门在工作中发现的纳税人财务管理薄弱点,分类整理后,及时将这些问题作为当月培训重点,使教学内容更加贴近纳税人需求,因地制宜制订教学计划和内容,有针对性的实施教学。

      每期培训结束后,校务组还发放《培训情况问卷调查表》,及时征求学员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教学工作。上半年共开展问卷调查8次,发放调查表2200份,收集并落实意见建议65条。浙江省七彩木制工艺品有限公司的林女士对纳税人学校的服务非常满意:“这里的学习气氛很好,学校免费提供课程资料,还发放相关办税指南,我们都很珍惜这样的学习机会。

      创新教学:提高联合办学的实效性

      “纳税人学校”的教学方式主要有集中授课、座谈交流、网上课堂等多种方式。集中授课充分利用电化教育、PPT等现代技术手段,使得授课更加形象,信息量大,易于接受。为确保纳税人更好地掌握课堂所学知识,每期培训结束前预留半小时的“你问我答”的互动交流时间,由辅导老师面对面地解疑释惑。同时,以国地税微博、微信、税友QQ群为载体开设网上课堂,增加在线辅导功能,更广泛、快捷地为纳税人提供针对性的纳税服务。云和县国税局徐军副局长介绍说:“多年来的办学中我们培养出一批精通业务、善于沟通的业务骨干,联合办学后,我们还将进一步发掘国地税两部门的业务骨干,并聘任专家学者授课,不断提高学校的师资力量和办学水平。

    “纳税人学堂”经常邀请中介专家、业务精英,为纳税人讲解专业性和实用性较强的税收知识和操作要领,并聘请税务专家教授现场指导,提高课程教学的理论水平。2015年3月,“纳税人学堂”开展新版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的培训,邀请了浙江税务干部学校王平副校长进行授课,深入浅出地对新版申报表的填报口径、注意事项及相关所得税扣除政策进行讲解,并对新的小微企业优惠政策进行了详细解读。多元化结构的课程内容受到了企业负责人和企业财务人员的欢迎。

    “授课老师都很认真负责,上次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专培训,弄清了汇算清缴中的许多问题。这样的培训很实用,我们欢迎。”丽水华宏钢铁制品有限公司财务部李女士说。

      在谈及纳税人学校的发展方向时,云和县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吕建勇表示:“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纳税人学堂自身建设和管理,今年将着重加强对“营改增”等新情况、新政策的解读,并通过国地税联合办学将这一税务部门重视、纳税人欢迎的服务项目办出特色,办成精品。”(云和县局 吴新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