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顺县妇联“三步骤”打造婚姻家庭调解服务工作特色品牌

21.06.2016  15:43

近年来,泰顺县妇联紧抓妇女维权和家庭平安工作重点,主动作为,大胆创新,在结合上找定位,在特色上显活力,在品牌上下功夫,有效打造婚姻家庭调解服务工作特色品牌。

一、“双室”入驻婚姻登记处。一是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室。2014年4月,县妇联创新维权思路,与司法局、民政局联合在县婚姻登记处设立婚调室,聘请2名专职调解员,主动开展调解工作。截至目前,调解室共受理婚姻家庭纠纷1793起,调和289起,调和率达16%。婚调室主要承担三种功能:一是“离婚缓冲室”。因一时冲动离婚的夫妻,可先到这里接受感情纠纷干预,缓冲最后一口气。二是“纠纷化解室”。针对婆媳关系不和、双方亲属纠纷及财产纠纷、子女抚养纠纷等这类虽要求离婚登记,但感情尚未破裂的夫妻,调解员耐心细致地帮助当事人及时予以化解。三是“代为书写室”。感情确实破裂、无法调和的,调解室承担了代写离婚协议书的职能,运用相关法律知识帮助双方了解协议书的效力,提醒双方慎重考虑离婚后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损害赔偿及其它方面事项。二是婚姻家庭辅导室。为了充实婚调队伍,县妇联同时组建了一支由心理咨询师、婚姻家庭咨询师、社工师、律师、妇联干部等专业婚调人员,每个工作日进行轮流值班,参与心理辅导、婚姻关系修复、法律咨询等辅导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

二、“反家暴”工作多渠道。一是婚前承诺。2014年起,县妇联在婚姻登记大厅通过现场讲解、视频播放、制作宣传栏等形式,全力推进新婚夫妇签订“反家暴承诺书”、“平安家庭”宣传等活动,目前已有3200多对新婚夫妇自愿签订了承诺书。二是婚中干预。为有效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县妇联、公安、司法、法院、检察院等5家单位联合推行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公安机关对婚姻家庭生活中违反法律法规的轻微家庭暴力行为或不宜直接作出行政处罚的家庭暴力行为,发放家庭暴力告诫书,目前全县各派出所已发出53份,其中有43份是涉及受暴妇女;县法院开辟涉家暴诉讼绿色通道,涉及家暴案件直接移交到反家暴合议庭立案审理,并推行人身保护令工作机制,引导受害人申请人身保护令。三是受暴关爱。推进“受家暴妇女支持行动”,组织心理咨询师、婚姻家庭咨询师等针对已收到“家庭暴力告诫书”的受暴妇女开展心理关爱辅导。通过系统摸底调查、走访和心理测验等,建立资料档案,制定帮扶方案,为受暴妇女提供心理援助、就业指导、家庭教育等方面的服务,打造“暖心工程”。

三、强化社会工作服务。举办国家婚姻家庭咨询师培训班,60位维权干部与巾帼维权志愿者参训,为更好地承接社会管理服务项目做好专业人才储备。以县妇女儿童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为枢纽站,整合资源,充分发挥一批编外妇女工作者在妇女维权、婚姻家庭调解工作中的专业能力和独特作用。比如,下洪龙凤文艺社共有56位农村巾帼志愿者,充分发挥其农村基层的优势,积极开展纠纷调解、节目创作、文艺巡演、维权宣传等活动,承办“寻找最美家庭 点赞幸福社区”、 “共创国家卫生县城 同建泰顺美好家园”等大型文艺基层巡演30余场,积极创作以平安家庭和文明家庭为主题的原创节目,尤其是今年3月创作的反家暴主题小品——《》,形式新颖,寓意深刻,贴近生活,广受好评。又如,泰顺县阳光心灵义工队以政府购买和公益创投的形式承接了县妇联“受家暴妇女支持行动”项目,为43位受暴家庭妇女开展个案服务、心理辅导、关爱活动和婚姻指导,深受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