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多举措促进社保基金阳光监管

26.11.2014  12:19
              一是推行社保基金行政决策公开。在社保基金重大事项决策机制、重大社保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等出台前,必须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并以适当方式反馈或公布意见采纳情况。 二是畅通社保群众利益诉求渠道。健全和完善社保信访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密切跟踪社会舆情,完善应急预案,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完善社保仲裁信访平台,健全社保信访事项受理、交办、督办、答复等制度,畅通12333电话咨询热线,建立仲裁、监察、行政复议联动机制,做到社保群众信访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三是加强基金监督管理队伍自身建设。建立健全监督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加强业务培训和社会保障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开展参评优质服务窗口和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活动,着力培养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硬的社保监督专业队伍。 四是积极推进社保基金第三方监管。委托专业机构定期对社保基金收支、管理和运营情况进行审计,推行聘请医保基金义务监督员制度,重点对医保“两定机构”加强暗访,及时发现并处置违规违法事件,健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公示制度,杜绝冒领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