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通过国家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验收县(市、区)名单公示
25.12.2018 19:30
本文来源: 水利厅
根据《水利部关于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的通知》(水资源〔2017〕184号)要求,经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自评,省水利厅组织有关单位和有关市水利局开展技术评估工作,并对通过技术评估的县(市、区)进行现场验收。现将通过2018年度国家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验收的县(市、区)名单予以公示。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反映。
公示时间:2018年12月25日至2018年12月29日。
联系人:省水利厅水资源水保处,苏龙强;
电话:0571-87826640,18268800332;
附件:2018年度通过国家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验收县(市、区)名单
浙江省水利厅
2018年12月25日
附件:
2018年度通过国家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
验收县(市、区)名单
杭州市余杭区、乐清市、余姚市、象山县、德清县、长兴县、嘉兴市秀洲区、嘉兴市南湖区、海宁市、桐乡市、海盐县、绍兴市柯桥区、义乌市、永康市、台州市椒江区、台州市路桥区、台州市黄岩区、温岭市、玉环市、三门县、舟山市定海区、舟山市普陀区、岱山县、嵊泗县。
本文来源: 水利厅
25.12.2018 19:30
海盐县通过浙江省首批国家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验收
【本站12月28日讯】12月25日,水利厅
关于2018年度全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绩效评价有关情况的通报
浙江省水利厅
文件
浙江省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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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清县率先通过国家及省级节水型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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