岱山县出台《岱山县城镇危险公寓式住宅房屋改造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23.10.2015  13:42
  10月16日,岱山县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出台了《岱山县城镇危险公寓式住宅房屋改造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主要适用于全县国有土地上的危险公寓式住宅房屋巡查监管、安全鉴定、解危改造等工作,为该县危房解危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一系列政策惠及公寓式危房住户,确保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危险公寓式住宅房屋是指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有可能丧失结构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多层多业主住宅房屋。《办法》中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公寓式危房的范畴、危房改造原则、具体改造办法、改造程序、改造优惠政策及费用等进行了详细说明,危房改造工作由县住建局负责协调,乡镇属地管理原则。(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