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顺县出台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意见

07.02.2017  15:34

  为进一步推进基层公共文化资源有效整合和统筹利用,提升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泰顺县日前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关于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对基层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总体目标、建设规划、服务功能、管理机制和组织保障等方面进行明确,为该县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提供了政策遵循和指导。

  《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实现全县各乡镇和村居(社区)普遍建成基层综合性公共文化设施和场所,形成布局合理、功能齐全、服务规范、保障有力、群众满意度较高的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网络。

  《实施意见》确定了泰顺县乡镇综合文化中心基本标准、泰顺县村居(社区)文化服务中心基本标准,分别提出乡镇综合文化中心和村居(社区)文化服务中心在管理机制、功能设置、人员配置、免费开放、文化活动、文化遗产保护、运行经费等方面的15项和10项基本标准。

  《实施意见》对如何提升服务功能和创新运行管理机制提出具体要求。在提升服务功能方面,要求将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学普及、普法教育、体育健身等纳入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内容,把送文化下乡、一镇一品文化品牌建设、数字文化建设等进行充分融合,提升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在运行管理机制方面,提出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探索社会化管理模式、鼓励群众参与管理等三项措施。

  《实施意见》还对强化政府主导作用、加大资金保障力度、强化队伍建设、健全考核评价制度等一一明确,为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措施。

  据了解,泰顺县于2015年5月被浙江省确定为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建设重点县,要求于2017年5月达到省定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该《实施意见》的出台,将切实加强基层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水平,全方面推进泰顺县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建设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