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供排水公司“六举措”做好水源保护工作
23.04.2015 12:40
本文来源: 建设厅
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浙江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水源保护相关法律法规。
二、在水源地设立明显禁止标牌、水源保护宣传标语,加强水源保护宣传,利用世界水日等节日开展水源保护宣传活动,提高社会水源保护意识。
三、成立公司水源保护领导小组,组建水源巡查小队,每月进行水源巡查,遇特殊情况增加巡查频率,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建立水源巡查长效机制。
四、每月开展水源水质检测,在7~9月的枯水期及特殊时期实行半个月(每周)现场巡察检测制度,科学设置采样点,设立多层次采样取水点,开展对比检测,实时掌握源水水质动态。
五、制定应急预案,遇水源突发事件及时启动应急响应,确保城区安全、连续供水不受影响。
六、着力做好备用水源等相关项目建设工作,完善硬件设施,提高源水供水保障率。(遂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供稿)
本文来源: 建设厅
23.04.2015 12:40
省人大财经委与省审计厅联合开展审计查出问题后续整改情况督查
本网讯 为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审计查出问题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李卫宁出席中国浙江省—比利时西弗兰德省合作促进委员会第6次会议
本网讯 4月28日,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赵光君赴金华市开展土地管理条例和综合行政执法条例立法调研
本网讯 4月26日至28日,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