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诺必践、违诺必究---长兴县以诚信违诺扣分办法巩固矿山综合治理成果

09.07.2015  10:53

 

      为进一步加强矿山长效管理,不断巩固矿山综合治理成果,今年以来,长兴县在矿山6S管理等专项整治的基础上,围绕“有诺必践、违诺必究”的目标,以诚信违诺扣分为手段,大力开展诚信体系建设。一是深探讨定标准。今年年初,长兴县由矿治办牵头,联合安监、环保、国土、公安、水利、林业、交通等多部门召开矿山综合治理工作会,深入探讨如何巩固我县矿山综合治理的成果,充分考虑省市县工作要求和广泛听取部门企业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制定了符合本县实际的《长兴县矿山企业诚信管理违诺扣分办法》,按违诺性质的严重程度,确定“25、10、5、2、1”五个扣分标准,50个具体扣分项,扣满25分立即停产并上缴承诺金,通过整改验收和培训考试方可恢复生产。二是“四个一”促推进。为便于企业充分准备,长兴县将诚信扣分的正式实施日定为6月1日,从动员部署到正式实施的1个多月时间里,通过“四个一”,即:印发一本《工作规范》,召开一个业务培训会、一个现场推进会和一个工作督导会,指导督促企业完成三件事,即加快问题整改、完善制度建设、强化员工培训,为诚信管理工作的推进打好基础。  三是严执行深人心。自6月1日实施《长兴县矿山企业诚信管理违诺扣分办法》以来,长兴县严格对照办法的条款和要求,通过实地查、监控看等方式,加强了对矿山企业的巡查和检查力度,10家矿山企业分别因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运输船舶未经“三废”改造、喷淋未正常使用、钻孔除尘不到位、装载不规范、道路洒水抑尘不到位、台账资料不完善、上报信息不认真、员工着装不规范、绿化养护不到位等问题被扣分,扣分处罚情况及时通过短信平台通报全县,对其它矿山企业起到了较大的警示和教育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