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清县以“四个建设”推动青少年学法用法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五”普法以来,德清县教育局紧紧围绕抓好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这一重点,着力在机制、阵地、队伍、评价等四个方面加强建设,青少年学法用法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七五”普法期间,德清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法治宣传教育要求,进一步抓好“四个建设”,切实提高青少年学法用法工作水平。
一、强化机制建设,推动青少年学法用法工作有新格局
坚持以学校教育为主体,汇聚家庭、社会力量,着力构建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四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形成学生法治教育的合力,有效提升法治教育的实效性。一是发挥政府部门“主导性”,推动法治教育规范化。成立法治教育领导机构,制定教育系统依法治教方案,建好县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打造县级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4个,构建上下协同、多方协作的法治教育体系。二是夯实学校教育“主阵地”,推动法治教育长效化。充分发挥学校作为法治教育主阵地的作用,大力推动法治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师资的“四落实”。三是开辟社会教育“大课堂”,推动法治教育生动化。积极实施社区共建、警校共建、治安共建等,聘请公安、检察院、法院一线专家担任学校兼职法制副校长,进学校进行法治宣讲,邀请专家、资深教师解决青少年面对现实问题产生的困惑。四是筑牢家庭教育“奠基石”,推进法治教育常态化。该县于2015年在全省成立了首个县级家长委员会,并建立了家长大学,各校也都成立了家长学校,依托这些家校合作平台,带动家长参与学校管理,搭建教师、学生、家长交流共享平台,推进法治教育家校合作常态化。
二、强化阵地建设,推动青少年学法用法工作有广视野
一是加强课堂主渠道建设。各中小学将法制教育课纳入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计划,义务教育学校开设好“道德与法治”课程,高中段学校以思想政治课和法治选修课为载体,在此基础上用好地方教材《青少年法制教育读本》,确保法治教育课时到位,促进法治理念入脑入心。同时,鼓励学校开设法制教育社团,提高学生对学法的兴趣和法治信仰。二是加强学校法制教育品牌建设。各校以法制教育宣传月、宪法日、开学第一课、毕业典礼等重要节点,广泛开展“法与我同行”主题班会、法制演讲、法制小报、法律知识竞赛等一系列活动,形成了一批法治教育品牌。如该县中小学已连续18年开展了“护税树”活动,税法宣传影响广泛。再如该县逸夫小学少年交警学校已经坚持23年,其课题《依托少年警校开展珍爱生命的实践与研究》获全国一等奖,成为生命教育的一大品牌。三是加强法制学校建设。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已聘请86名公安、法律等方面的专家担任学校法制副校长,实现了校校聘有法制副校长。今年以来,全县各中小学已开展普法讲座120多场,惠及学生3万余人。2016年全县未发生一起涉及在校学生的刑事案件,法制教育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四是积极开拓法治教育第二课堂。在公检法等司法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省莫干山女子强制戒毒所、县国防园等一批单位成为该县法治教育基地。同时,积极开辟中小学生法治宣传教育校外实践基地。2015年,在该县中小学生实践中心建成全县首个中小学生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开设了“模拟法庭”课程,三年级以上的中小学生每年到基地接受不少于2课时的法治教育,通过体验式的教育提高青少年的学法、守法、用法的主动性。
三、强化队伍建设,推动青少年学法用法工作有厚根基
一是抓好教师普法教育的系统化。将法律法规作为教师暑期师德教育周的必修内容,组织教师学习习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学习教育法律法规,并将法治教育作为教师业务考试的内容之一,引导广大教师主动学习、依法治教、廉洁从教。同时,将法治教育纳入教师培训内容,鼓励有条件的学校设置专职法治教师,定期上好法治教育课,进一步增强学生的遵纪守法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二是抓好依法治校的专业化,努力实现学校治理规范化。大力推进中小学校章程建设,截至目前,全县中小学和公办幼儿园基本实现了一校一章程、一校一规划。学校以章程为准绳,完善学校内部各项规章制度,提炼学校的办学特色和精神,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建立完善自我约束、自主发展的运行机制,实现学校的科学发展。该县教育局还积极开展浙江省学校章程执行机制试点,以期在依法治校领域取得新进展。
四、强化评价建设,推动青少年学法用法工作真重视
注重发挥考核评价的导向作用,县级层面,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县对学校考核体系中,并作为校长述职的重要内容之一,每年考核表彰一批依法治校示范校,并与教育质量奖挂钩;学校层面,严格落实法治教育课时、教材、师资的要求,建立督查通报制度,并接受第三方教育评估机构对学校法治教育工作的评估;教师层面,建立违法、师德违规一票否决制;学生层面,将法律常识纳入考试范围,并作为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内容之一。通过上述立体化考核评价机制,形成学校重视法治、师生学法用法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