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伟强:去除行业顽疾,营造出租车新业态
浙江在线杭州9月17日讯 9月14日下午3点半,杭州市召开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媒体沟通会并发布《杭州市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这标志着杭州市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工作正式启动。
浙江工业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杭州改革发展研究院副院长吴伟强撰文解读杭州市出租车改革工作,以下是解读全文:
杭州市《关于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终于出台,正式开启了出租车行业全面深化改革之路。《实施意见》对接新形势,涵盖全行业,蕴含深意,突破点多,全面和深入程度居全国之首。
一、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意义深远
《实施意见》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全面释放改革红利,杭州市《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将“推进出租车管理改革”作为体制改革重要内容的背景下,经多方协作,历经一年磨砺,得以面世。
纵观《实施意见》内容,坚持市场化发展方向、改革经营权管理制度、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提高服务监管水平、加强组织保障等,都是在全面深化改革、简政放权、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思想和原则下,以体制和机制改革为基础,破解出租车行业的顽疾,让人民群众有获得感。因此,这不是针对出租车行业的局部技术性的修修补补,也不仅仅是出租车行业和交通管理领域的改革方案,也是我市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制定的“五位一体”深化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体现了强烈的问题意识,提出了明确的针对性措施
杭州出租汽车行业发展历史中形成了诸多矛盾和问题,如:产权不清,经营模式复杂;经营主体多小散,管理水平不高;食利阶层牟利,服务水平低下等等,都是“打车难”、“服务差”的根源所在。历年来诸多“治标”的修补策略,并非“治本”之策。
面对困局,《实施意见》拟定了具有针对性的改革措施:首先,免收和清退有偿使用金。从政府自身利益开刀,自2015年1月1日起,实行经营权无偿使用,一次性缴纳有偿使用金获得经营权且经营期限尚未用完的,予以清退。
其次,厘清产权关系。实现“两权合一”,切断挂靠、买断、半买断经营关系,将经营权和车辆产权由企业变更登记为实际出资人,彻底消除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带来的中间食利阶层。
第三,推进规模经营。以公交集团和商旅集团等国有企业为主体,通过兼并重组、吸收入股等方式,组建几家大规模的出租车集团,将新增经营指标更多配置给完成经营关系清理规范的企业。这为出租车行业实施标准化、集约化经营,并在此基础上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准备了良好的条件,也有利于政府的监管。
三、坚持市场化导向,积极稳妥推进改革
在产权关系和经营模式方面“一次性”解决问题的方法,凸显了政府的勇气和魄力,而在后续的管理方面,就需要找准发展方向,并辅之以更多的智慧。
《实施意见》以“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为改革方向,纠正了行业管制的单一思维模式。首先,转向“需求导向”模式。培育多元市场主体,引入更多的社会力量从事经营,以满足市民“个性化”的出行需求。其次,逐步放开数量和价格管制。运力配置方面,建立运力规模的动态监测调整机制,逐步实现市场调节。在运价制定方面,提出要适时优化完善出租车运价形成机制和结构,发挥价格杠杆作用,逐步向市场调节过渡。这样,出租车的数量和价格将更多的由市场的供求状况来决定。第三,规范经营权交易行为。《实施意见》规定经营权可以交易,但一律在市产权交易中心公开透明交易,禁止私下买卖,杜绝黑市。
我国三十多年改革取得巨大成功的经验之一,就是有效防止急躁冒进,而是采取“渐进式”的方式实施改革。在数量和价格方面如采取所谓的“一步到位”,彻底放弃管控,有可能造成混乱和不稳定,也难以满足市民差异化的需求。更需要指出的是,本次出租车行业改革方案明确,在传统出租车之外,还将发展预约出租汽车企业(网络平台),这样就形成了以传统出租车为基本保障,网络约租车差异化竞争的格局,市民对车辆和运价有了相对自由选择的空间,个性化出行需求的满意具备了更好的条件。
四、以较为开放的心态,与互联网融合发展
当前,全国不同的城市对“专车”的态度莫衷一是,《实施意见》主张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未来杭州的出租车行业将有两种业态,一是传统的巡游出租车,二是网络约租车。两者之间如果能形成良性的竞争,就能较好满足市民差异化、个性化出行的需求。除此之外,《实施意见》也积极鼓励传统出租车以各种技术和设施对接互联网系统。
《关于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实施意见》生效后,对企业和政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规模化、集约化”未必是真正的公司化,公司化的标志不仅在于“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而在于“管理科学”。
未来的大型出租车公司,应放弃承包经营这种粗放的管理模式,以良好的绩效考核体系对司机实现“员工制”管理,同时应积极引进高端人才,以大数据技术实施车辆与乘客“动态对动态,点对点”的即时对接,这样,才能提高服务质量,更好承担起主体责任。政府的简政放权并不是放任不管,在新的业态形成后,依法行政的要求更高,在准入、考核、监管、调控等方面的责任更大。(吴伟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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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时间为9月15日至9月24日,社会各界可以通过热线电话、邮寄信函、发送电子邮件、发送传真等途径向杭州市出租汽车改革办公室提交意见和建议。经过意见征求、修订完善等阶段后,杭州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将于10月份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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