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四项举措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
近年来,福建省厦门市审计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采取四项措施,积极推进“有深度、有重点、有步骤、有成效”的审计监督全覆盖。
一是以预算执行审计为主线,实行轮审制,实现对一级预算单位的审计监督全覆盖
。坚持把预算执行审计作为审计的重中之重,形成了预算执行审计“一盘棋”的工作格局,注重从组织方式上进行统一协调,构建了以预算执行审计为主体,各专业审计共同参与,既明确分工,又相互配合的审计组织体系。结合市人大交办的部门决算草案审签,对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实行轮审,每年筛选10个部门作为重点,经过几年来的审计,已覆盖了政府各个组成部门,实现了对部门预算从编制到决算全过程的监督。
二是以经济责任审计为载体,实行离任审计与任中审计相结合,实现对领导干部的审计监督全覆盖
。坚持离任必审、任中轮审。通过制定《厦门市市本级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分类和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对市管领导干部分为五类实施计划管理,按审计对象重点的主次分别确定必审、轮审和授权区局审计。通过制定《厦门市国有企业董事长和总经理同步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实现一次进点获取两项审计成果,提高审计效率。
三是以专项审计调查为抓手,实行系统性审计,实现对公共资金和国有资产资源的审计监督全覆盖。
充分发挥专项审计调查审计覆盖面广的特点,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资金、重点项目开展系统性专项审计调查,有效提高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资源的审计监督力度。注重审计延伸,循着资金流向走,从政策要求、预算安排、资金拨付一直追踪到项目、追踪到个人,不断提高审计监督覆盖面。
四是以审计技术创新为手段,实行计算机审计,有力保障审计监督全覆盖
。积极推进审计数字化指挥中心、审计作业云、审计数据综合分析系统、联网审计系统等建设,实现多行业计算机审计及行业间的综合比对分析,提高审计监督的深度和广度。加大电子政务建设和推广运用,提高行政效率。强化加强计算机培训,增强审计人员计算机辅助审计的能力,提高审计效率和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