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历史建筑保护图则编制导则》《浙江省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导则》下发实行

24.11.2017  17:07

                2015年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对历史文化保护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要保护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延续城市历史文脉,保护好前人留下的文化遗产。
                住房城乡建设部为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先后下发《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的通知》和《关于加强历史建筑保护与利用工作的通知》等重要文件,大力推进全国历史文化保护工作。
                我省的历史文化保护工作一直走在全国前列,多次受到住房城乡建设部的好评。2017年11月,我省在全国率先出台省级层面的《浙江省历史建筑保护图则编制导则》《浙江省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导则》,作为开展历史建筑图则和保护利用导则编制的技术依据。两个导则的出台实行,将大力推进我省的历史文化保护工作,助力我省建设“文化浙江”大事业。(城乡规划处  供稿  编辑  张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