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历史建筑保护图则编制导则》《浙江省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导则》下发实行
24.11.2017 17:07
本文来源: 建设厅
2015年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对历史文化保护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要保护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延续城市历史文脉,保护好前人留下的文化遗产。
住房城乡建设部为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先后下发《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的通知》和《关于加强历史建筑保护与利用工作的通知》等重要文件,大力推进全国历史文化保护工作。
我省的历史文化保护工作一直走在全国前列,多次受到住房城乡建设部的好评。2017年11月,我省在全国率先出台省级层面的《浙江省历史建筑保护图则编制导则》《浙江省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导则》,作为开展历史建筑图则和保护利用导则编制的技术依据。两个导则的出台实行,将大力推进我省的历史文化保护工作,助力我省建设“文化浙江”大事业。(城乡规划处 供稿 编辑 张婷婷)
本文来源: 建设厅
24.11.2017 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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