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林业厅加强对山林纠纷调处工作的研讨
03.07.2015 18:10
本文来源: 林业厅
7月1日,为提高山林纠纷调处人员的业务能力,加快山林纠纷调处步伐,切实维护林区稳定,省林业厅专门召开会议,对山林纠纷调处工作进行深入研讨。
研讨会上,对杭州、金华、丽水3个地区的典型案例进行了分析点评。参加人员仔细研究探讨了建德与浦江的“煤蓬”山林纠纷、永康与缙云的“荷花山”山林纠纷、松阳与云和的“横坑百叶坞”山林纠纷、青田仁塘坑村与新庄村山林纠纷等案情调处工作,并各抒己见,提出了一系列解决方案,为下一步各地区解决山林纠纷提供思路,也为解决同类山林纠纷提供了很好的参考。
研讨中,还对原山林纠纷处置应急预案进行了进一步完善,提出具体修改意见。如对预案中“调处程序”部分内容提出的修改建议是:要明确山林纠纷的定义;确定在山林纠纷调处过程中必须要以各地政府为主导,各地山林纠纷办公室做好参谋协助工作;要明确山林纠纷调处的各级政府职责,尤其是乡镇一级政府的职责。
省林业厅还对山林纠纷的排查工作进行了布置,并提出要求。要求各地对山林权属积案以及省、市际山林权属纠纷进行认真清理排查,并整理成册。(厅政策法规处)
本文来源: 林业厅
03.07.2015 1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