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赴南非参加中国南非高技术展示交流会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科技局、各国家级和省级高新区、有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相关单位:
2015年3月,南非“中国年”在南非行政首都比勒陀利亚隆重开幕,中南双方围绕科技、文化、经贸等领域在南非举办了一系列精彩纷呈的交流活动。为进一步深化中南科技合作与交流,提升双方高新技术研发及产业化水平,拓展双边技术及产品交易,中国科技部与南非科技部拟于2016年8月在南非共同举办“中国南非高技术展示交流会”。根据科技部要求,该活动由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安徽、湖北和广东科技厅(委)共同承办,由浙江省对外科学技术交流中心具体组织。现我厅拟组织省内相关企业、大学、科研院所和机关单位代表赴南非参加本次展览和交流活动。南非活动结束后,代表团拟赴香港与香港大学开展对接活动,推动港大科研成果与浙江产业深度对接。预计活动全程为期11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科技部、南非科技部。
承办单位:北京市科委、上海市科委、天津市科委、安徽省科技厅、湖北省科技厅、广东省科技厅、浙江省科技厅
二、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8月
地点:南非、香港
三、活动内容
本次南非活动将包括“科技项目展览”、“一对一合作洽谈”和“专题研讨”等内容,具体安排如下:
(一)科技项目展览。通过模型、实物、图文、展板、多媒体等方式展示推介两国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产学研创新成果。
展示领域:
1、生命科学:包括生物技术、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等。
2、新能源:包括清洁能源、生物质能、小型水力发电和电动汽车等。
3、环保:包括污水处理、环保材料等。
4、电子信息:包括信息通信、自动化技术和设备等。
5、先进装备制造:包括数控机床、汽车整车及零部件制造、五金工具等。
6、中医药:包括中药材、中成药及中药保健产品、现代中药工艺研究及生产技术、传统中医诊断和治疗技术等。
(二) 一对一合作洽谈。南非科技部将根据参展单位的需求,组织南非相关机构与参展企业进行现场洽谈与交流。
(三)专题研讨。两国科技部将根据双方感兴趣的领域组织科技专题研讨会,届时双方将邀请相关科学家进行研讨,参展单位有兴趣的也可以一同参加。
港大对接活动。结合我省产业特色和港大优势学科,与香港大学相关科研人员开展技术对接交流,加快港大科技成果在浙江的转化,并推动港大浙江研究院的发展。
四、展览形式
以实物和模型演示为主,图片和文字展板、视频播放为辅。以9平方米国际标准展位或开放式洽谈等形式展出。展板由我厅统一制作。如参展单位需要更多面积进行特装,我厅可酌情分配展位。
五、费用说明
1、展位费、展品国际运输费用、展板制作费以及展会统一聘请的翻译费用等由我厅承担。
2、各参展人员出国费用、展品国内运输费、企业自行聘请翻译费用、展位特装以及特殊展具租赁费等由参展单位自理。
六、报名方法
(一)为充分利用本次交流会提供的交流机会,请各市、县、区科技局组织当地优秀科技企业报名参加,经我厅筛选后统一组团前往。请参展单位认真填写“中国南非高技术展示交流会参展报名表”,并提供参展项目的展板文字与图片资料(每块展板不超过300字,图片大小至少3M大小),由各科技局汇总后于2月5日前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浙江省对外科学技术交流中心。
(二)高校和科研院所可直接向浙江省对外科技交流中心报名,并于2月5日前将报名表发送至浙江省对外科学技术交流中心。
(三)报名参会的政府部门与事业单位人员请填写因公出国人员事先征求意见表,并按要求做好出国前公示、出国预审、政审备案,并将相关材料原件于3月1日前递交至浙江省对外科学技术交流中心。
各参展单位及参展人员请务必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办理相关参会手续,认真做好各项筹备工作,以确保活动如期举行。我厅委托浙江省对外科学技术交流中心具体负责参展事宜。
七、联系方式
浙江省对外科技交流中心 严晶 许潘萍 沈晓莉
电 话:0571-87978029,87982213,87995980
传 真:0571-87996061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1:中国南非高技术展示交流会参展报名表
附件2:因公出国人员事先征求意见表
附件3:因公临时出国人员备案表
附件4:护签材料信息
附件下载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16年1月12日